Q:公務人員受行政懲處後,復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就同一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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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懲會對同一違失行為作成懲戒處分之實體議決後,懲處處分依規定失其效力,無須再行註銷,惟仍宜於人事資料中註記。
說明:一、查稽核公務員懲戒處分執行辦法第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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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有關公務人員懲處權之行使期間,應類推適用公務員懲戒法(以下簡稱公懲法)相關規定,以及不同懲處種類之懲處權行使期間應有合理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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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處罰種類有別:司法懲戒包含免除職務、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記過及申誡;行政懲處包括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 4.
- 5懲戒與懲處-天秤座法律網
懲戒與懲處. 前者指公務員因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而國家為維持官紀,依公務員懲戒法加以處罰者。後者則指公務員平日之工作成績、操行、學識、才能,由主管依據「公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