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公務人員受行政懲處後,復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就同一事件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公懲會對同一違失行為作成懲戒處分之實體議決後,懲處處分依規定失其效力,無須再行註銷,惟仍宜於人事資料中註記。

說明:一、查稽核公務員懲戒處分執行辦法第6條 ... 字級: 搜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