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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自2021年12月3日起,所有擬入境新加坡,或在新加坡轉機之旅客,須持登機前2天內之COVID-19陰性檢測報告,才能獲准登機
發布日期:110-12-02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7375一、(COVID-19)疫情:
(一)因應國際COVID-19疫情升溫,新加坡政府宣布自2021年12月3日起,所有入境新加坡,或在新加坡轉機的旅客,均須持登機前2天內之陰性檢測報告,才能獲准登機。
自台灣出發旅客之檢測要求如下:
1. 登機前檢測可接受核酸檢測(PCR)或由專業醫護人員操作之快篩(ART),不接受自我檢測。
3歲以下(以2021年而言,即為2019-2021年出生)幼兒可豁免檢測;
2. 登機前檢測報告要件:(1)英文或附英文翻譯(2)敘明檢測結果為陰性、日期、旅客姓名、生日或護照號碼;
3. 抵達新加坡機場時,仍須進行核酸檢測(PCR),3歲以下(以2021年而言,即為2019-2021年出生)幼兒可豁免檢測;
4. 其他入境核酸檢測規定依照星國境管措施分為四級,請參考星國移民及關卡局網頁:safetravel.ica.gov.sg/shn-and-swab-summary。
(二)有鑒於我國疫情趨穩,新加坡政府宣布自2021年8月8日起從臺灣入境旅客,若入境核酸檢測(PCR)呈陰性,則無須隔離:
1. 出發前14天都待在臺灣的旅客,若入境核酸檢測(PCR)結果呈陰性,即可自由活動,不須執行居家檢疫通知(StayHomeNotice,SHN)。
2. 另出發前14天都待在臺灣的短期旅客,可申請航空通行證(AirTravelPass,ATP)入境新加坡,若核酸檢測(PCR)結果呈陰性,則可在新加坡自由活動。
(1)持用ATP的短期旅客,必須在抵星前購買保額至少3萬元星幣的COVID-19旅遊保險,並於手機下載TraceTogether應用程式。
(2)「航空通行證」申請資格、上網申請路徑及問答集等請見星國移民及關卡局網頁:https://safetravel.ica.gov.sg/atp/faq,以及駐新加坡臺北代表處網頁:https://roc-taiwan.org/sg/post/31826.html;相關規定若有修正,請以星方公告為準。
(3)入境星國前已完成疫苗接種之短期旅客,可向移民官員出示英文疫苗接種紀錄,則接種紀錄將可顯示於星國HealthHub或TraceTogether手機應用程式,讓短期旅客在星國期間,適用與當地已完成接種居民同樣的防疫措施,包括獲允許進入商場、景點,並在餐廳內用。
詳情請參考下列第(五)項「短期旅客可於入境時登記疫苗接種紀錄」。
(三)星國宣布之一般性入境措施如下:
1. 星國移民及關卡局先前核發之短期(short-term)簽證及多次入境(multi-visit)簽證,自即日起暫停生效,並暫停適用免簽證過境設施。
2. 所有持以下類別簽證入境者,必須個別申獲核准,方可入境,入境後須強制執行居家檢疫通知(StayHomeNotice,SHN):
(1)長期探訪證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星國移民及關卡局(ICA)申請入境。
(2)學生證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各自的學校等教育機構提出入境申請,並轉由星國教育部核准。
(3)所有工作准證(WorkPasses)持有者及其直系親屬於入境前,須由雇主先向星國人力部提出員工入境申請。
3. 所有入境者必須填報健康聲明(HealthDeclaration),可於抵星前3天線上(go.gov.sg/healthdeclaration)電子入境卡(SGAC)預先填報。
4. 有關入境旅客進行自我隔離的居家檢疫通知(SHN)措施,執行內容為(請參考safetravel.ica.gov.sg/health):
(1)目前星國依據各國疫情,將國家分為四級,依其級別施予不同境管待遇,並以停留該國滿14天作為旅客來源國標準(非依據入境者之國籍判定);倘自須要執行居家檢疫通知(SHN)國家出發者,依境管待遇不同,抵星後進行7-10天居家檢疫通知(星國境管措施分級規定請參考safetravel.ica.gov.sg/shn-and-swab-summary)。
(2)自臺灣、中國、香港、澳門入境者,如果入境核酸檢測(PCR)結果呈陰性即可自由活動,不必履行居家檢疫通知(SHN)。
(3)星國開通「疫苗接種者旅遊通道」(VaccinatedTravellersLane,簡稱VTL),迄2021年12月1日止,包括澳大利亞、汶萊、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印度、印尼、義大利、馬來西亞、荷蘭、韓國、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美國等18國。
(4)所有抵星旅客,包括新加坡公民、永居、居留簽證、工作簽證及其親屬,於入境新加坡時,倘「非」在政府指定飯店及設施進行居家檢疫通知(SHN),則須全程配戴電子追蹤器,12歲以下則免。
5. 違反SHN、安全社交距離措施及拒絕於入境接受核酸檢測(PCR)者,將依傳染病法及冠狀病毒疾病(臨時援助措施)法起訴,初犯者將受最高罰款1萬星元或6個月監牢或兩者併罰之嚴重懲罰。
(四)長期准證持有者,入境前必須施打疫苗:
1. 自2021年11月1日起,持工作准證(workpass)及學生准證(studentpass)者,均應完整接種疫苗,即接種兩劑WHO緊急授權使用疫苗滿兩週,才能入境新加坡:(1)未滿18歲的學生准證持有者不受此限制,12-18歲尚未接種者可先入境,但必須在抵星後兩個月內完成接種;(2)依親簽證將優先給予已完整接種疫苗者;(3)因健康因素無法接種的長期准證持有者,應先取得醫生證明才能提交入境申請。
2. 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長期准證持有者若已在國外接種COVID-19疫苗,只要是獲衛生科學局批准的疫苗,或是列入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之疫苗,返星後均可至私人醫療機構出示國外接種疫苗證明並接受血清檢測,再由醫療機構於全國疫苗接種名冊(NationalImmunisationRegistry)更新接種紀錄,接種紀錄幾天後會反映在健保資訊網(HealthHub)上。
3. 新加坡公民、永居、長期准證、各類短期准證(short-termpass)、特殊准證(specialpass),以及在星停留超過60天以上之短期訪問准證(short-termvisitpass)持有者,可納入全國接種計畫,由星國政府提供免費疫苗。
(五)短期旅客可於入境時登記疫苗接種紀錄:
1. 已在境外完成疫苗接種之短期旅客,可在入境新加坡時,向移民官員出示英文疫苗接種紀錄,則接種紀錄在抵星兩天內,即可顯示於星國HealthHub或TraceTogether手機應用程式,讓短期旅客在星期間,適用與當地已完成接種居民同樣的防疫措施,惟該接種紀錄只維持30天效期。
2. 星國可接受之疫苗接種紀錄條件為(1)短期旅客為12歲或以上、(2)必須是獲世界衛生組織列入緊急使用清單(EUL)的COVID-19疫苗、(3)必須是英文接種證明正本,或附有經驗證之英文翻譯本。
3. 由於短期旅客接種紀錄只有30天效期,因此計劃在新加坡停留超過30天者,仍須前往醫療院所接受血清檢測,以更新接種紀錄。
(六)樟宜機場逐步開放有限之轉機服務,目前新加坡航空集團(SingaporeAirlines,SIA)獲准恢復有限度之轉機服務:
1. 自2020年6月11日起,凡搭乘SIA航班(包括新航、勝安航空或酷航)公告自特定城市出發之旅客,將可經由新加坡轉機至新航集團營運之任何目的地。
另自單方開放國家(Unilaterallyopenedcountries,最新名單請見https://www.singaporeair.com/en_UK/sg/media-centre/news-alert/?id=kataac8r)轉機的國家,啟程地也必須是單方開放國家,才能再經新加坡轉機。
2. 反之,旅客倘自上述特定地點之外之SIA所營運其他地點出發,欲於新加坡轉機以抵達上述特定城市,則仍禁止轉機(詳情請至新加坡航空網站瞭解)。
搭乘其他航空公司航班於新加坡轉機前,務請於訂票前向各航空公司確認轉機情形。
3. 樟宜機場第1及第3航廈設立轉機等候區(TransitHoldingArea,THA),轉機旅客下機後,將經專門導引至轉機等候區,途中不可停留,抵達轉機等候區後須全程於該區內候機,並須全程配戴口罩並遵守社交安全距離措施(SafeDistancing)。
4. 「新聯計畫」(Connect@Singapore)仍持續暫停中。
(七)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星國須要進行COVID-19核酸檢驗(PCRtesting)之個人不再須要事先取得星國衛生部同意,可逕於600個診所進行檢測,診所名單請見星國衛生部網頁(www.moh.gov.sg/licensing-and-regulation/regulations-guidelines-and-circulars/details/list-of-covid-19-swab-providers)。
名單雖列有可進行13歲(或7歲)以下嬰幼兒童PCR檢驗之診所,但實務上部分診所並不進行13歲(或7歲)以下嬰幼兒童之核酸檢測,請於掛號時先行確認。
(八)公眾至商場、學校與工作場所等人流量較高或與他人有長時間近距離接觸的地方時,強制使用合力追蹤手機應用(TraceTogetherApp)或追蹤器(Token)入場。
(九)星國現行重要防疫規定如下:
1. 每戶每日可接待的訪客限5人,未接種疫苗者不應登門拜訪。
2. 自2021年10月13日起,未完整接種疫苗者不得進入購物商場及景點(前往購物商場內的診所及補習班例外),也不能在小販中心內用,僅可外帶食物。
3. 自2021年11月22日起,最多5人可一起上餐館內用,前提是須完成疫苗接種,12歲以下孩童、康復者和持有活動前檢測(PET)豁免證明的人可以納入5人1組;無差異化管理措施(VDS)之場所仍維持最多2人內用。
4. 居家辦公仍是預設模式。
工作場所可同時最多10人不戴口罩發言,前提是發言人與出席者保持至少2公尺安全距離。
自2022年1月1日起,只有完成疫苗接種或康復者,才能返回工作場所辦公。
(十)有關新加坡最新疫情預防及建議資訊,請查詢新加坡衛生部網站(https://www.moh.gov.sg)及新加坡政府網站(https://www.gov.sg)。
二、登革熱疫情:
(一)經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計顯示,截至2021年11月29日止,本年累計登革熱確診人數4942人。
新加坡環境局表示,新加坡去(2020)年累計登革熱確診病例達35315例,是新加坡有紀錄以來累計確診登革熱病例數最多的一年。
此外,去年累計死亡病例達32例,也是歷年之最。
近期每週登革熱確診病例比去年同期有所減少,但仍高出2017年和2018年。
由於新加坡已進入炎熱月份,病媒蚊繁殖週期加快,預計登革熱病毒因潛伏期較短等因素而有所增加。
另疫情期間更多人居家辦公,讓病媒蚊有更多機會在白天活動,登革熱病毒傳播風險也因此增加。
(二)該局為加強病媒控制及滅蚊行動,已推出「myENV」手機應用APP,每個周六發送斑蚊群聚稠密之特定地區警告通知,並於每月下旬更新斑蚊數量等數據,建議國人可下載運用或至該局臉書、網站(https://www.nea.gov.sg/dengue-zika/dengue/dengue-clusters)查詢瞭解。
(三)建議國人在星期間,穿著淺色長袖衣褲、於皮膚裸露處塗抹防蚊藥劑等並儘量減少裸露部位;返國後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酸痛、出疹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活動史。
三、新加坡政府將掃毒列為最重要施政優先項目之一,公開表示該國對毒品「零容忍」。
駐新加坡臺北代表處鄭重呼籲及提醒國人,運輸、持有、販賣、製造及使用毒品在新加坡屬重罪,最重可判處死刑;請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來星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除斷送個人前途外,更嚴重損害國家形象。
四、建議國人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完成「出國登錄」。
倘發生重大災變或其他緊急事故時,國人可撥打駐新加坡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5-9638-9436(新加坡境內直撥9638-943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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