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納骨塔已達十年的寺廟得以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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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納骨塔已達十年的寺廟得以就地合法. 大綱介紹: 2009/04/07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宗教團體法草案」,全國寺院、宮廟、教會、宗教社團及宗教基金會,都將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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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介紹:但草案對於非法設立之寺廟、教會、宗教團體等,並無任何處罰條款,因此即使三讀通過後,仍無法促使非法者合法化。
對此內政部表示,非法設立者仍繼續由地方政府依違建和違規使用方式取締。
目前國內宗教機構附設納骨塔有四百九十座、塔位達二百萬個,已使用五十三萬個,民國九十一年殯葬管理條例通過後,陸續有四十座完成合法申請。
內政部表示,民國八十八年以前附設納骨塔者可就地合法,但不能改變原有規模,所以只能在現有規模下繼續收取骨灰罈,但不能再擴建。
據觀察,寺廟附設的納骨塔多沒有表定費用,只收樂捐的「功德金」、「香油錢」,從零元到數十萬元不等。
一般納骨塔分公民營兩種,公立費用約數萬元(部分低收入戶免費),民營的價格北部約十萬到十五萬,南部從六萬元起跳。
該草案也為現行未合法設立之寺廟、道場取得解套途徑。
草案規範,宗教法人在新法施行前已繼續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從事宗教活動滿五年者,得檢具證明,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購得相關土地,且得依法優先辦理土地使用變更。
另外現行法令規定獨棟宗教建築才能申請合法設立,該草案也放寬規範,單層做為宗教使用之場所,例如道場,只要土地使用分區可做為宗教使用,也可申請合法設立。
在免稅部份,除現行免徵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草案新增私人贈與宗教法人專供宗教、教育、醫療、公益、慈善事業或其他社會福利事業之土地,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另外,鑑於寺廟住持犯罪事件層出不窮,該草案規範,宗教法人之代表、管理組織或監察組織成員於辦理宗教活動,有涉及詐欺、恐嚇、賭博、暴力、妨害風化或妨害性自主犯罪行為,經司法判決確定,由主管機關解除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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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和妳玩了好多次躲迷藏,每次都一下子就被妳找出來。
不過這一次,爸爸決定要躲好久好久。
妳先不要找,等妳十四歲(還要吃完十次蛋糕)的時候,再問媽咪,爸爸躲在哪裡,好不好?
爸爸要躲這麼久,妳一定會想念爸爸,對不對?
不過,爸爸不能隨便跑出來,不然就輸了。
如果還是很想爸爸,爸爸就變魔法出現。
因為是魔法,不是真的出現,所以不犯規,爸爸不算輸。
爸爸的魔法是:趁妳睡覺的時候,跑到妳夢裡大玩遊戲;
在妳畫圖畫爸爸的時候,不管好不好看,妳覺得是爸爸,就是爸爸;
當妳拿爸爸的照片看時,爸爸也在偷偷的看妳……。
要記得,爸爸一直都陪著妳!妳已經是四歲的大姊姊了。
爸爸要拜託妳一件事,要妳照顧和孝順爺爺、奶奶和媽咪,看妳是不是比爸爸以前做得好?
有多好,媽咪會告訴你的。
爸爸猜想,我們這一次玩躲迷藏要玩這麼久,爺爺、奶奶、媽咪有時候看不到爸爸,他們一定會偷哭。
偷哭就是犯規、就是失敗。
他們偷哭,妳就要逗他們笑,不然遊戲輸了以後,他們一定會哭得更厲害了。
好不好,寶貝?我們是同一國的,來比賽看妳厲害,還是爸爸?
準備好了嗎,比賽就要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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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後女兒的回信:
最愛的爸爸:
爸爸,我找到你了!爸爸你知道嗎?
這些年,我很厲害唷,媽咪說我做得比爸爸你還要好呢!
爺爺、奶奶和媽咪犯規時,我都很努力的逗他們笑。
而且爺爺奶奶需要幫助時,我都有乖乖聽你的話。
爸爸……我是不是贏了?不要擔心,我很勇敢。
因為我知道爸爸永遠都在我身邊看著我,陪我哭、陪我笑、看我鬧彆扭。
你真的好厲害,你的魔法讓我變的很堅強,讓我變的更茁壯。
我很幸福,因為有爺爺、奶奶、你和媽媽陪著我!我不孤單,爸爸也不會孤單,因為有我陪著你。
所以爸爸,你不用替我操心,我已經是個十四歲的大姊姊了,我已經懂事了。
爸爸你可以變作星星,在天上安心的看著我。
爸爸,我畫了幅畫,是我們全家唷!
你想我們的時候,就看著這幅畫,你想我的時候,我就變魔法,讓你在我們的夢裡來遊玩。
爸爸,我真的好愛你。
可惜比賽結束了…。
爸爸,我贏了……我是不是可以哭了…?
後記:
非常喜歡這篇文章,雖然每次看完都會忍不住掉下眼淚,我還是喜歡被感動後流淚的滋味。
讓我們更真誠的相待吧!因為人生難得、因緣難遇!
讓我們更真誠的對待妻子或丈夫,因為百年後就不能攜手散步了。
讓我們更珍惜兒女的成長,因為百年後要擁抱他們就不可得了。
讓我們在每一個相會、每一個因緣裡,都能全心的付出與融入,都能無私的感謝和奉獻。
讓每一刻相待都是最真誠的相待,因為,因為,百年後,這些都不可得了。
「珍惜今天 ~ 因為它是明天的美好回憶!」==========================================================
很感動!!一個有智慧的父親在往生前所寫下的一封信,
對於四歲的小女孩是這麼的彌足珍貴的回憶.....
但是.....如果您能在寫這封信前.....
您更加疼惜您的寶貝 ( 兒女, 配偶, 父母...)
讓這一生了無遺憾......
因為...... 因為.... 因為… 世事難料私立「臺北花園公墓」違法土葬因臺北花園公墓係位於翡翠水庫之正上方,政府為維護大臺北地區水源、水質、水量之潔淨與安全,分別於73年2月27日發布實施「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北勢溪部分)案」、82年8月10日發布實施「變更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含南、北勢溪部分)(第1次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及90年5月21日發布實施「變更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含南、北勢溪部分)(第2次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該計畫明定該公墓地區為墓八用地,於該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規定,墓八用地只准做為納骨塔使用,不得土葬。
另外臺北市浙江同鄉會經人投訴疑涉販賣南海寶座靈骨塔位詐欺、擅設多座超大家族墓及未經核准於春暉堂擅設骨灰(骸)存放設施等3項違規案件,臺北縣政府民政局月前已依行政程序法第39條規定,以書面通知相關人士陳述意見,及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並將依據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及殯葬管理條例第55條第1項規定,作成行政處分書,加以裁罰。
據報載臺北地檢署檢肅黑金檢察官昨天(99/5/6 )指揮臺北市調查處幹員,兵分4路搜索臺北市浙江同鄉會、南海寶座創造公司、吳姓負責人及許姓員工住處,並約談相關當事人,進行偵辦一事,臺北縣政府民政局將尊重檢察官依法調查之職權,並協助調查,以肅立政風。
愚人節烏龍!
殯儀館燒錯大體
家屬怒本報導轉載自TVBS新聞網更新日期:2010/04/0811:57 李佳欣
高雄市議員王齡嬌:「往生者都是穿粉紅色的睡衣,臉上都有傷痕,家屬在認領的過程當中,可能太傷心,也大概也沒仔細看。
」
原來家屬,當天將54歲的辜姓女士大體,認成48歲的來姓女士,而且過程不只家屬認錯屍,而在之前,就連殯葬人員在退冰大體前,都沒做好登記手續,這之後,還得確認大體手環編號,殯葬人員也疏忽掉,直到家屬認屍過程又看錯家人長相,三道關卡就這麼巧合,錯錯錯連三錯,讓燒錯大體烏龍就這麼發生高雄市殯葬業所秘書陳旭昌:「認錯的這一家的家屬,非常歉疚,目前也積極對火化錯誤的家屬,做後續的處理。
」
燒錯大體的辜家人,發現之後才趕緊火化自家人的大體,不過被誤燒的來姓女士家屬,告別式也沒辦法辦,無奈又氣憤,現在殯葬所將對出失職人員作出懲處,可別讓這烏龍事情又再度發生。
英17歲癌末少女籌辦自己的喪禮本篇報導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11/02/1502:34 楊明暐/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楊明暐/綜合報導】
唐娜罹患罕見的骨癌「伊文氏骨肉瘤」,得知來日無多,但唐娜不自怨自憐,反倒認真為自己籌畫一場喪禮。
唐娜家住英國中部德比市郊區的艾爾維斯敦。
去年二月,她被診斷出罹患伊文氏骨肉瘤。
在切除肩膀八成的腫瘤細胞後,唐娜開始接受化療。
去年耶誕節前數周,唐娜因胸部感染被迫停止化療,她在家度過耶誕節、生日(十二月廿九日)以及新年之後返回醫院,醫生告訴她,癌細胞在她的左半身蔓延,顯見化療無效,他們已無計可施。
儘管只剩幾個月可活,唐娜仍然勇敢面對。
去年動完手術後,她曾說痊癒後打算踢足球,還要上大學念幼兒保育系。
這些計畫現在全部作廢,取而代之的是一套精心設計的《喪禮安排計畫》。
唐娜對喪禮每個細節都作了安排,包括吟唱的詩歌、花卉的顏色,她還錄製了一段錄影,準備在喪禮播放。
此外,她還邀請六位至親好友替她抬棺。
唐娜打算穿著她在母親妮姬.帕克(NikkiParker)二○○八年再嫁時,自己穿的那件伴娘禮服入殮,身邊放著她最愛抱的玩具貓史克魯菲(Scruffy)。
她還希望參加喪禮的男士都打著粉紅色領帶,那是她最喜歡的顏色。
在她火化之後,她要求骨灰撒在英國南部著名的布萊頓碼頭(BrightonPier)外海。
所有這些,唐娜全寫在一本小小的記事簿裡。
母親妮姬表示,當醫生宣稱唐娜不可能康復,但他們能盡力控制病情,唐娜回過頭來問道:「何必拖延下去?」她認為與其讓病魔折騰,還不如有尊嚴地離開這世界。
唐娜勇敢面對死亡,讓周遭每個人深受鼓舞。
她說:「得了癌症後,我的座右銘是:『要哭可以,但笑會更好。
』」她補充道:「當我睡覺時,我是會害怕,我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怕離開家人。
」土城興建大型醫院
最快2015年營運土城建大醫院,最快2015年底營運
本篇報導轉載自聯合電子報新聞
2011年 10月11日【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土城區人口近24萬人,居29行政區第6位,但缺乏大型醫院,重大傷患都須送板橋亞東、署立雙和或三峽恩主公醫院,市府擇定金城路旁的第一公墓2.98公頃市有地,興建區域醫院。
因墳墓至少1500座,加上須變更都計,又有捷運萬大線二期在金城路從地下變高架等問題,進度遲緩。
市長朱立倫頻頻接獲地方反映,盼加速推動,上周由副市長李四川召集相關局處研商,確認捷運萬大線二期出土處位在金城路、明德路口,未來不致影響救護車進出醫院;同時將墳墓遷葬、都計變更、山坡地解編期程一併定案。
李四川說,土城醫院BOT案已委由台灣世曦公司規劃,預計設600床病床,2.98公頃用地絕大多數是市公有,僅兩小塊私有墓地,將予徵收。
明年11月底前,區公所須完成全部墳墓遷葬,並將保護區變更為醫療用地或專區,同時辦理招商發包,明年底前可開工,3年完工營運。
區公所主秘李建生表示「墳墓遷葬不會有問題」。
他說,第一公墓地面墳墓約1500至1600座,若加上長期埋在地面下可能達三、四層,約3000座。
公所6年前已公告第一公墓禁建,明年1月31日期滿後,立即公告遷移,每座自遷補償費約5至6萬元。
無人遷葬的墳墓,明年8月1日至11月31日由公所代遷到靈恩納骨堂安置。
全文網址: 土城建大醫院 最快2015年底營運 | 大台北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643912.shtml#ixzz1aq9KHC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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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後完工土城公墓將改建大醫院
2011年 05月28日【楊雅靜、黃楷棟╱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有20多萬人口,長久以來卻沒一所大型醫院,市府未升格前即開始與地方規劃,相中佔地2萬多平方公尺的第一公墓,興建500床的大型醫院,衛生局昨前往土城與地方代表商議,規劃進行「土城醫院院址用地相關事務」,初步擬定即日起至明年底止,開始進行遷葬整地及招商設計等工作,全案預計5年後可完工。
以往新北市土城區民眾若要看慢性、重大疾病,都得往鄰近的板橋亞東醫院、中和署立雙和醫院、或三峽恩主公醫院跑,多名地方人士多年前即開始促建蓋公立醫院,經過商議後,相中臨近土城捷運站、佔地有2萬多平方公尺的第一公墓,5年前也公告禁葬,計劃設置土城公立醫院,不過禁葬令滿六年後即無效。
應盡快規劃遷葬
眼看期限將到,新北市衛生局長林雪蓉昨早再度就此議題,與當時市長、現任立委的盧嘉辰商議,初擬「土城醫院院址用地相關事務」計劃,預從今年至明年底,進行該片遷墓整地、地質探勘、土地變更、招商等事宜,並將全案呈中央審核,希望能在3年後正式動工,5年後即能完成擁有500床的大型醫院。
盧嘉辰表示,他擔任土城市長任內,曾遷葬3座公墓改闢建大型公園,當時從規劃、查估到遷葬,約歷時2至3年始能完成,其中「查估」最為耗時,尤其無主墳更要小心處理,而目前第一公墓登記有案有主墳近7000門,建議相關單位應先規劃及在現場公告遷葬事宜,讓家屬盡早做好準備。
衛生局長林雪蓉說,新北市與台北市規劃在同一醫療區域,依規定土城難有大型醫院,此案將會在初步階段完成後,呈案中央建議重新劃分醫療區,讓土城民眾能有完整的醫療照護。
「早該蓋醫院了」
有民眾表示:「早該建醫院,不然看慢性病都要舟車勞頓。
」也有人說:「蓋在墓地上,感覺怪怪的。
」
土城公立醫院小檔案
◎預定地:第一公墓(土城區金城路與中正路口)◎面積:2萬6957平方公尺◎期程:今年起至明年底,將進行遷葬、整地、地目變更、發包設計等初步計劃,預定3年後動工,年後可完工
◎遷葬補助:即日起至101年12月底,遷葬有5萬至6萬的公所補助費,逾期將尚失資格無法補助。
資料來源:新北市衛生局
本篇報導轉載自蘋果電子報新聞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19624/IssueID/20110528/pvtype/r新北市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會議記錄:
壹、 程序事項:
一、 出席委員計10位,符合開會要件。
二、 原副召集人環保局張副局長旭彰請辭,本案副召集人改由民政局莊科長建築擔任。
貳、 業務單位說明
參、 審核委員討論
一、 環評列為主辦機關協助事項是否合理?
顧問團隊說明:1.參考其他殯葬BOO案件,亦將「環境影響評估」列為政府協助事項。
2.環境影響評估為獨立委員審查制,故主辦機關僅協助民間機構送件等程序事宜,未來是否通過,市府並不保證。
二、 迄今,民間申請人共提出投資計畫書及二次修正意見回覆書,且本計畫案年限、財務報表、權利金與回饋效益等數據也已調整修正,建請民間申請人於訂約時提出修正後完整計畫書版本,並加蓋公司大小章,以利釐清權責且後續參閱。
肆、 民間申請人簡報(如附件一)
伍、 審核委員提問與民間申請人說明答覆
委員問:請再說明大客車停放位置。
民間申請人回覆:園區內設置之三格大客車停車位,係供接駁巴士及園區巴士停放。
未來民眾若有停放大型遊覽車之需求,園區內10米道路邊可供臨時停放,本公司亦考慮於10米道路上劃設停車格位。
其次,本案A基地部分僅做綠化,亦可做臨時停放大型車輛。
委員問:回饋計畫中有關免費接駁車之服務,民間機構規劃一個月480萬元,請說明其計算方式或承諾接駁班次。
民間申請人回覆:本公司規劃將提供20人座之小型巴士作為免費接駁車使用,「一個月480萬元之費用」係所委託公司評估之數目,後續將補提相關說明供主辦機關參考。
其次,因應殯葬吉日、場次人潮集中,本公司允諾將配合人潮機動調配車輛。
委員問:本計畫案基地非屬民間申請人所有,依促參法第46條第3項規定,民間自提案件經主辦機關審核通過後,民間申請人應於期限內取得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請說明目前取得土地相關權利之進度。
民間申請人回覆:本公司現已取得基地所有權人(應有部分合計逾2/3)之初步使用同意,本公司將於籌辦期間與基地所有權人簽訂期限50年之土地租賃契約。
委員問:本案民間申請人規劃設置10座火化爐,加上鄰近三峽火化場之12座火化爐,未來將有22座火化爐同時運作。
惟本案基地河對岸為三峽特區,屬人口聚集處所,建議民間申請人採用先進之大體處理技術,以避免空氣污染及惡化。
民間申請人回覆:本公司先前曾上網瞭解冷凍乾燥葬技術,據悉目前僅瑞典剛開始實施此技術,且此技術在現行法律下是否可行仍有疑慮。
未來如該等技術執行上無法令上疑義,且已被臺灣民眾所接受採用,本公司樂意調整相關大體處理設備。
委員問:本府環評委員會目前審議個案時,已具體要求須取得綠建築「銀級」以上之標章,提醒民間申請人注意。
民間申請人回覆:感謝委員指教,本公司配合辦理。
委員問:簡報第35頁效益估算部分,建議再說明並提供相關資料。
民間申請人回覆:感謝委員指教,本公司將補提相關計算過程供主辦機關參考。
委員問:依據民政局殯葬設施需求表,民間申請人規劃之禮廳數量與內容似未完全吻合。
民間申請人回覆:對於各級禮廳可容納人數,本公司與主辦機關的定義不同。
主辦機關需求如下:甲級禮廳(208人)2間、乙級禮廳(60人)10間、丙級禮廳(48人)5間及靈堂(6人)9間。
本案本公司規劃如下:甲級禮廳(280人)2間、乙級禮廳(108人)4間、丙級禮廳(80人)24間及靈堂(10人)48間,經比對應符合主辦機關之需求。
其次,本公司除靈堂外,最小型之丙級禮廳容納人數為80人,日後民眾若有使用更小型禮廳之需求,本公司可移動隔板以調整空間。
再者,有關主辦機關希望設置4個不同宗教之祭拜廳與悲傷輔導室部分,本公司將配合民眾需求調整佈置擺設。
委員問:自律計畫似未具體說明。
民間申請人回覆:1.承諾提供優質殯葬設施(內部獨立品管單位,落實規設與施工品管)。
2.承諾提供良好營運品質(取得ISO國際認證,定期配合內外稽核)。
3.承諾確保消費者之權益(價格合理反應成本)。
4.承諾永續敦親睦鄰回饋(遵守共生共榮原則)。
5.承諾綠色環保興建營運(節能減碳永續再生)。
委員問:本計畫案民間申請人規劃自有資金30%,是否可承諾於多久期限內達成此目標,若未達到,是否有退場機制?
民間申請人回覆:本公司將依本計畫分階段之需求,分階段資金到位,詳請參閱簡報第33頁。
有關退場機制部分,本案若審核通過,本公司承諾後續如土地使用變更、環評未通過,本公司不向政府求償。
其次,本公司會在簽約後3年內積極完成土變及環評程序,並取得建築執照;簽約後6年內,本公司將再取得殯葬設施經營許可與設施之使用執照。
委員意見:檢視民間申請人提送之彰化銀行融資意願書,內容附有許多條件且相對保守,與民間申請人簡報第33頁中「已獲得金融機構出具融資意願書」似有差距。
委員意見:本計畫部分基地目前為裕成工業所使用,本案若審核通過,建議民間申請人先至經濟發展局廢止該等事業計畫,以利後續程序加速進行。
委員問:有關民間申請人願意延長營運期間(8年)、給付權利金(興建期間給付開發權利金450萬元。
營運期間每年定額給付150萬元,並再加計當年度本計畫案總營業收入之0.3%,作為營運權利金)及修正回饋計畫(擴大協辦市府聯合奠祭)部分,民間申請人可否具體承諾?
民間申請人回覆:本公司願意針對營運期間、權利金及回饋計畫等事項簽署承諾書。
陸、 審核委員審核評分本計畫案
柒、 會議結論
一、 本案審核通過,但民間申請人應後針對營運期間、權利金、回饋計畫等事項簽署承諾書(如附件二)。
二、 審核會授權本案工作小組進行議約。
議約期間45天,倘無法於期間內完成議約,本計畫視為審核不通過。
三、 民間申請人應於簽約後提出修正後完整計畫書。
捌、 散會前世善惡因果財庫全都錄〈解開生死簿之謎〉財庫與庫官篇 文/吳晴月圖/LuLu
本篇報導轉載自自由電子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oct/24/life/family-1.htm前世善惡因果財庫全都錄
談修為就要從「財庫」、「庫官」談起。
你從哪裡來?將回哪裡去?我們每個人靈魂的出處與回歸之處,就是生死簿中稱為「財庫」的地方。
財庫記載了你一再輪迴的所有資料--善、惡、陰陽財、因果債等,可以說是靈魂的DNA庫。
掌管此資料庫的人稱為「庫官」,每一個靈魂都有一個庫官負責,生死簿可以找出你的庫官名字,以我們世俗的說法,祂就是你這個靈魂一再輪迴轉世的監護人。
進一步釐清庫官這個角色,在佛道信仰稱為曹官;基督教系統稱為監護天使;醫學界泛稱光靈;日本人直接叫祂守護靈或指導靈;如果不分國度及教派,祂就是你進化、淨化的指導老師,也就是我們常說「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的那一位。
到底有多少庫?一庫中有多少位庫官?目前仍無答案,我比較有興趣的是,同一庫輪迴的靈魂有什麼相同或相異之處?是什麼原因才會在同一庫裡,是依據進化的程度或者什麼? 我曾經遇過兩個來自同一庫的個案,一個為某縣的父母官,一個為剛假釋出獄的黑道角頭,背景有天壤之別的兩個人,在一個朋友聚會的場合相識,兩人對彼此都有一見如故之感,日後成為非常好的朋友。
同一庫的例子畢竟非常少見,此外,我也發現到,庫與庫靠得越近的靈魂,彼此間比較投緣,比如說9庫和10庫,50庫和51庫等。
不管你的轉世資料在第幾庫,那數字本身不具任何意義,就像學校中的甲、乙、丙班一樣,歸類而已。
真正重要的是,要確認你是哪一個靈魂,生死簿會以你過去每一世的所做所為做為基礎,在繁複的解碼過程中,找出你這一生的紀錄。
至於你叫什麼名字,什麼時辰出生等等,這些後天人力可操控的條件並不重要。
法鼓山聖嚴法師常說:「出生為人就是來還債的。
」也可以說是來學習的。
因為上一世沒有學好的,這一世才會繼續再來修為,所以,只要活著,必會遭逢生、老、病、死的問題,即便今天仍很幸福,明天或有不幸等著,這些在你人生中不可預料的變化,都是你這個靈魂過去幾世的所做所為(業),並不會因你有個好名字或好時辰就消失。
終結一句話,你是哪個靈魂,才是這一生悲、歡、離、合、貧、病、爭、災的根本原因!如何運用此生既有的籌碼,讓自己身處最佳狀態中,就是生死簿要給我們的答案。
因應殯葬設施不足北市改建二殯並推環保葬法殯葬處長吳坤宏表示,隨著社會老齡化趨勢,北市未來的確會有殯葬設施不足的問題。
殯葬處將推廣環保殯葬方式,並進行二殯改建工程因應。
第一、二殯儀館共廿間禮廳,二殯則有十四座火化爐供民眾使用。
每到民俗旺日,總出現禮廳不夠用、火化大排長龍的情況。
吳坤宏說,若民眾能不在意旺、淡日問題,依北市每年約一萬五千位往生者來看,殯葬設施尚可負荷。
但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死亡人數必定逐年攀升,連帶將出現殯葬設施不夠用的情況。
雖北市火化率已達九八%,但火化後要放置骨灰罈,仍需考量靈骨樓的設置空間。
為此,吳坤宏表示,殯葬處未來將推廣樹葬、海葬和花葬等環保殯法,今年將在陽明山增設花葬區,也會考慮增加海葬次數,希望藉提升環保葬法品質,吸引民眾採用。
另外,殯葬處也預計於今年六月做二殯的改建工程,將興建四層樓高建築,禮廳數將可增加卅三間,以紓緩場地不夠用的情況。
北市府更在去年十二月通過「台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包括遺體寄存、著裝、化妝費等,都有「非設籍本市者二倍收費」的規定。
吳坤宏說,其他縣市也有相同規定,用意都是希望民眾能就近處理喪葬事宜關於大堂服務項目墓園介紹陰宅託售圓滿紀實知識文化公告資訊客服中心最新消息聯絡資訊電話:(02)2264-6569傳真:(02)2264-2468住址: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98巷27號1樓信箱: [email protected]追蹤分享累積人氣:Serviceby中華黃頁SuperhiPage選單回首頁×搜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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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宗教團體法有條件解決寺廟、教會附設納骨設施問題 - 臺灣殯葬 ...
但因寺院、宮廟、教會附設之納骨設施申請合法,涉及宗教設施與納骨塔設施,在土地使用管制不相容,無法設置於同一基地,且納骨塔設置地點至少須與學校、醫院、幼稚園、 ...
- 2【不動產】高雄市寺廟附設納骨塔.靈骨塔買賣注意事項.民間 ...
一)高雄市(下稱本市)寺廟附設納骨塔者計有元亨寺等19座,其中已完成寺廟登計者計有法音寺、靜法寺、義永寺、隆峰寺、廣法寺、興隆淨寺、元慶寺、 ...
- 3寺廟違建納骨塔緩衝期滿仍未改善
就算「就地合法」,寺廟私設納骨塔引發的的環保與安全隱憂,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像位在台北市吳興街、歷史悠久的松山寺,六年前曾經因為一場大火,導致寺內 ...
- 4臺北市目前有幾處寺廟興辦合法靈骨樓(塔)?位置各在哪裡?
臺北市目前有幾處寺廟興辦合法靈骨樓(塔)?位置各在哪裡? 目前本市得繼續使用之寺院、宮廟及宗教團體所屬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有38處,其設施所在地位置如附件。
- 5談寺廟納骨塔所面臨的困境 - 佛教弘誓學院
二、寺廟納骨塔若被視為宗教建築物,其安奉對象是為神職人員或教徒或一般大眾?三、應否納稅及財務管理是否比照民間合法業者之提撥基金方式?當時,佛寺協會是少數代表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