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_消費者專區 - 食品藥物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第一條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各類食品添加物之品名、使用範圍及限量,應符合之規定,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                各該食品添加物。

第三條食品添加物之規格,應符合如之規定。

第四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