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_消費者專區 - 食品藥物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第一條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各類食品添加物之品名、使用範圍及限量,應符合之規定,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
各該食品添加物。
第三條食品添加物之規格,應符合如之規定。
第四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