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編定與管制-使用管制(一) @ 曾炳煥地政士事務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本所建立(儲存)相關政府機關解釋函令及法規數萬則 201510151943非都市土地編定與管制-使用管制(一)?  參考法令   土地法第82條:   凡編為某種使用地之土地,不得供其他用途之使用。

但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核准,得為他種使用者,不在此限。

    土地法第83條:   編為某種使用地之土地,於其所定之使用期限前,仍得繼續為從來之使用。

    平均地權條例第26條之1:   農業用地閒置不用,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報經內政部核准通知限期使用或命其委託經營,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