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介紹 虞犯少年與曝險少年 - 協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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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前的《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少年有出現本款各目列舉的七種行為之一(常和有犯罪習性之人接觸來往、常出入不當場所、 ... 詳細內容 發佈:2019-09-15 點擊數:10683 作者:協弈法律事務所 圖片來源:Pxhere 《少年事件處理法》自1997年的全文修正確立「兒少保護」的法律目標以來,今年五月底立法院通過了《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為《少事法》)之修正,其中更動了虞犯制度、新增了行政輔導先行的原則、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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