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標後重新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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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招標期限標準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視 ...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廢標、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並於其後三個月內重行招標且 ...
- 2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流(廢)處置之標準作業程序
4、無廠商投標而採購案件無急迫辦理者,招標單位得邀請業務單位通知設計單位與會檢討流標原因:. (1)未有廠商購標或領標不踴躍,經檢討後廠商資格無特殊限制,可能因 ...
- 3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政府採購論壇
查「流標」不同於「廢標」,廢標係招標程序全部廢棄,接續之招標程序必須重新 ... 惟本件並非「廢標」,而為「流標」,兩者法律上意義不同已如前述,本件流標後已依法 ...
- 4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一、為加速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所屬各機關暨學校辦理工程採購流標、廢標案件後 · 二、本作業程序適用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暨學校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
- 5招標中的流標是什麼意思?招標流標後怎麼處理? - 每日頭條
所謂流標,是指政府採購活動中,由於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或對招標文件實質性響應的不足三家,而不得不重新組織招標或採取其他方式進行採購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