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歇業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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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106 年度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執照更新常見問答題集
醫事人員歇業後學分要上多少才可以執業. 1.連續歇業期間逾2 年以上,得. 以該類醫事人員申請執業登記前. 一年內繼續教育課程總積分達20. 點以上之證明文件代之,方可執. 業 ...
- 2衛生局提醒各醫事人員仍需接受繼續教育
除醫師每6年需取得180點繼續教育積分點數,其餘各類醫事人員為150點(生/士為90點)。 2.醫事人員申請執業登記,於領得醫事人員證書五年內申請及醫事人員歇業後重新申請 ...
- 3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附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及積分表.PDF ... 三、醫事人員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登記之日期,未逾原執業處所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 第6 條. 醫事人員申請執業 ...
- 4歇業二年以上可選擇以積分25點重新辦理復業
中華民國102年4月2日衛署照字第1022860793號. 依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97.6.20公告)規定,護理人員歇業超過2 年以上,執業登記可採下列兩種方式之一:.
- 5【解惑篇】醫事人員繼續教育課程積分以及換照事宜
但是對於已歇業的我來說,是否還需要繼續修學分? 是否還要換照?? 因為說法眾多紛紜,所以完全都是不了解!!! 上禮拜老公接到了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