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積分入口網站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醫事人員積分入口網站」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歇業二年以上可選擇以積分25點重新辦理復業
中華民國102年4月2日衛署照字第1022860793號. 依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97.6.20公告)規定,護理人員歇業超過2 年以上,執業登記可採下列兩種方式之一:.
- 2常見問題Q&A -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 3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附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及積分表.PDF ... 三、醫事人員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登記之日期,未逾原執業處所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 第6 條. 醫事人員申請執業 ...
- 4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 - 衛生福利部
- 5藥師、藥劑生納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Q&A
Q5:我歇業已經超過兩年了,請問要如何重新執業嗎? A:已經歇業超過2年,應準備申請執業登記前1年內20點積分(不限課程屬性),其執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