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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於已歇業的我來說,是否還需要繼續修學分? 是否還要換照?? 因為說法眾多紛紜,所以完全都是不了解!!! 上禮拜老公接到了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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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及積分表.PDF ... 三、醫事人員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登記之日期,未逾原執業處所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 第6 條. 醫事人員申請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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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六條,如連續歇業期間逾二年,欲再重新執業者,所需修習之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僅需於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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