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物之瑕疵擔保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房屋物之瑕疵擔保」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法律艾注意/房屋瑕疵擔保責任(時效篇) - 住商不動產房屋網
一、「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5年而消滅」:此即所謂5年時效,不動產交易中物之交付時即為交屋時,故交屋後5年內無主張瑕疵擔保之權利即消滅,此亦為瑕疵擔保的最長時效。 二、 ...
- 2Time is up!發現房屋瑕疵後,沒在時限內處理,就難以讓賣方 ...
其實,嚴格來說,民法規定瑕疵擔保責任的時效是從標的物交付起算五年,但為什麼幾乎所有房屋仲介都說半年,是因為民法有提醒你,買方在受領標的物時有 ...
- 3物之瑕疵擔保(一) 意義、認定,並以凶宅為例 - 法律百科
依照民法第354條第1項,賣家對於買家必須負擔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賣家須要向 ...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台上字第960號民事判決,認為凶宅屬於房屋買賣的瑕疵。
- 4民法§354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 5漏水、壁癌、鋼筋外露...屋況有瑕疵,押在買賣合約上就能免責 ...
依據民法366條規定: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可知,民法的瑕疵擔保責任是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