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配偶行使請求權注意6點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生存配偶行使請求權注意6點」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法律文章】繼承時配偶可先拿走遺產一半後再分配?
二、何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就必須計算夫妻雙方婚後財產要如何分配,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 ...
- 2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差額 ...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範圍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 ...
- 3【繼承大解密】配偶離世留遺產「先分錢再分房」 - Yahoo奇摩
很多人不知道,當配偶去世,另一半可以透過「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來減少遺產稅,但若選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標的,即使省下遺產稅, ...
- 4【法律百科】配偶,是另一半財產的繼承人嗎?喪偶財產分配規定
離婚跟死亡,都可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 財產較多的一方先過世,才會出現夫妻財產清算問題.
- 5家族傳承常被忽略的重要議題–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目前國人習俗為了不傷夫妻情誼,多不會特別去法院登記「分別財產制」,故多屬「法定財產制」,依據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