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人事服務平台- 公務人員懲處權之行使期間,請依銓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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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下稱考績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對公務人員所為之一次記二大過處分,無懲處權行使期間限制。
(二)依考績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延伸文章資訊
- 1行政懲處權行使期間起算時點之探討座談會會議紀錄時間
或是其他領域如公務人員保障法之復審等進行處理?關於懲處時效,是否嚴格受到法律保留,二千多年前的羅馬法即採取「無法律明文,就無時效消滅」 ...
- 2法務部-行政函釋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所為之行政懲處, ... 規定,尚無法類推適用或參採行政罰法第27 條第4 項就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規定。
- 3有關銓敘部令釋,各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對公務人員所為 ...
二、旨揭令釋規定以,各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對公務人員所為之一次記二大過處分,無懲處權行使期間限制;記1大過、記過或申誡處分,自違失 ...
- 4各機關依考績法對公務人員(含學校校長)違失行為所為懲處之 ...
一、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583 號解釋有關公務人員懲處權之行 ... 其懲處權之行使期間,應類推適用公務員懲戒法(. 以下簡稱公懲法)10年追溯時效之相關規定;至機關依考.
- 5銓敘部令有關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公務人員懲處權之 ...
各機關依考績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對公務人員所為之懲處,自違失行為終了之日起,屬記1大過之行為,已逾5年者,即不予追究;屬記過或申誡之行為,已逾3年者,即不予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