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之處理(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裁字第1378號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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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77條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非指國家對公務員懲戒權之行使,一律均應由司法院直接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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