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立法理由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法規名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 條. 民國109 年01 月15 日, 一、為符實需,修正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七項,提高持有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上開毒品器具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民國109年01月15日一、為符實需,修正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七項,提高持有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及專供 製造或施用上開毒品器具者之罰金刑。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