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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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辦群眾大會引發的警民衝突事件。

又稱「高雄事件」。

雜誌社主要幹部、「黨外」領導人士45人被捕,其中多人受到軍事法庭以「叛亂罪」 ... 美麗島事件1979年《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辦群眾大會引發的警民衝突事件。

又稱「高雄事件」。

雜誌社主要幹部、「黨外」領導人士45人被捕,其中多人受到軍事法庭以「叛亂罪」起訴,處以無期徒刑或12-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黨外民主運動發展到1979年上半年,進入蛻變階段,警備總部以「涉嫌參與匪諜吳泰安叛亂」為由,逮捕余登發父子、引發橋頭示威遊行、桃園縣長許信良遭停職、「黨外候選人聯誼會」抗爭活動,一連串逐漸升高的情勢,都直接向戒嚴令挑戰,朝野之間形成劍拔弩張之勢。

同年8月,《美麗島》雜誌創刊,黃信介擔任發行人,許信良為社長,黃天福、呂秀蓮為副社長,張俊宏為總編輯。

《美麗島》雜誌以社委的型式組成,網羅了全臺各地的黨外人士,實質上具有政黨政治的雛型。

12月10日,雜誌社在高雄扶輪公園舉辦紀念世界人權紀念日的演講活動,吸引上萬群眾。

其中,有人私自點起火把,因而被警備總部認定為「持火遊行」違反原先的協議,遭到軍警鎮暴部隊包圍,以致群眾與警方發生大規模衝突。

13日清晨,治安單位逮捕《美麗島》首要人員:張俊宏、姚嘉文、陳菊、呂秀蓮、林義雄、王拓、楊青矗、周平德、紀萬生、陳忠信、魏廷朝、張富忠、邱奕彬、蘇秋鎮。

施明德在逃。

警總檢察官並查封《美麗島》雜誌社及各地服務處。

14日,警總行文立法院同意,逮捕立委黃信介,又陸續逮捕相關人員約數十人。

施明德藏匿月餘後,於1980年1月8日被捕,協助其藏匿及逃亡的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高俊明牧師,以及林文珍、張溫鷹、施瑞雲等多人亦因此被捕。

1980年2月28日上午,正值軍事法庭起訴期間,林義雄家宅發生滅門血案,林母及雙胞胎女兒亮均、亭均遭不明身分的兇手潛入家中殺害,長女奐圴被殺成重傷,震驚海內外。

4月18日,警備總部軍法處宣判:施明德無期徒刑;黃信介處14年﹔林義雄、姚嘉文、張俊宏、呂秀蓮、陳菊、林弘宣各處有期徒刑12年。

其他37人,由刑事法庭判決1至6年不等的徒刑。

美麗島事件使得歷經10年凝聚成形的黨外政團,一夕之間幾乎瓦解,但這次全島性的大搜捕,以及隨之而來的大規模軍事審判,自3月18日起為期9天,為臺灣民眾關心政治的熱度投下了催化劑。

此案備受國際矚目,美國參議員愛德華‧甘迺迪甚至發表聲明,列入美國國會紀錄;國際知名新聞媒體都派員來臺採訪。

執政當局為表開明,對於軍事大審的新聞採訪,不像以往作太多的限制,因此各媒體皆充分報導審訊的過程,給臺灣民眾帶來了一次印象深刻的「政治教育」,也使得黨外人士在1981年中央民意代表選戰中紛紛高票當選,反對運動在挫敗之後,重新整合而進入新的階段。

再者,在軍法與司法審判中擔任辯護律師的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張俊雄、尤清、江鵬堅、李勝雄、郭吉仁等人,紛紛從幕後走到幕前,投入黨外民主運動,成為黨外反對運動的名角,開始活躍於臺灣政壇。

在臺灣民主運動史上,美麗島事件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

撰稿者:李筱峰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參考資料:1李筱峰。

1987。

《臺灣民主運動40年》。

臺北:自立晚報社。

2呂秀蓮。

1991。

《重審美麗島》。

呂秀蓮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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