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Man's View: 判危險駕駛撞死老翁小巴司機吳志洪上訴得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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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 判危險駕駛撞死老翁小巴司機吳志洪上訴得直獲改判不小心駕駛 【本報訊】一名小巴司機於去年8月在旺角撞斃剛送完貨的六旬男子,早前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仲衡昨指斥,被告的駕駛方式自私自利、嚴重鹵莽,應受到譴責,被告並沒有留意路旁的死者及連番判斷錯誤,刑期長短亦不能補償死者家人的痛苦,遂判入獄28個月及停牌兩年。

傷者留醫五日不治 現年32歲被告吳志洪,已婚並育有1歲兒子,過去只有輕微交通違規紀錄。

他被控於去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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