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可否連任,..-阿摩線上測驗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小補充:大法官的任期有四年制跟八年制 大法官之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然而,為因應大法官任期交錯制度之施行,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 ... × 載入中..請稍候.. 關閉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避免考試群聚外語導遊、地政士等國考延期高普考重大變革!停考公文、英文比重增112年起實施國語文+專業國文(修辭法
延伸文章資訊
- 1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5 相關大法官解釋-全國法規資料庫
- 2是誰打亂了大法官的「任期交錯」制度-- 上報/ 評論
進一步而言,目前的憲法增修條文中,僅規定大法官不能連任,而未提及能否再任的問題,或許亦能於修法時一併解決。因為,若結合繼任制來看,當繼任大法官 ...
- 3關於大法官- 任命與任期 - 司法院
大法官之資格規定於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 ... 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 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5-全國法規資料庫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 ...
- 5司法院大法官-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現任大法官[编辑] ...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二項,從2003年起,大法官任期改為八年,不分屆次,不得連任。 其中,司法院院長及副院長依憲政慣例於新總統就任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