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連任不行、再任可以嗎? | 民報Taiwan People News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為了防止大法官求續任,致投執政者或有力政黨所好,故在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就規定大法官任期八年,且不得連任,以保障其能獨立行使職權。

首頁新聞標題【民報】大法官連任不行、再任可以嗎?寄件人E-mail收件人E-mail專欄大法官連任不行、再任可以嗎?2016-09-0111:27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學歷:台大法律學士、輔仁大學法律碩士、輔仁大學法律博士。

現職: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台灣陪審團協會常務監事。

專長領域:刑事法、宗教團體法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