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連任不行、再任可以嗎? | 民報Taiwan Peopl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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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大法官求續任,致投執政者或有力政黨所好,故在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就規定大法官任期八年,且不得連任,以保障其能獨立行使職權。
首頁新聞標題【民報】大法官連任不行、再任可以嗎?寄件人E-mail收件人E-mail專欄大法官連任不行、再任可以嗎?2016-09-0111:27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學歷:台大法律學士、輔仁大學法律碩士、輔仁大學法律博士。
現職: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台灣陪審團協會常務監事。
專長領域:刑事法、宗教團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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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法官連任不行、再任可以嗎? | 民報Taiwan People News
為了防止大法官求續任,致投執政者或有力政黨所好,故在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就規定大法官任期八年,且不得連任,以保障其能獨立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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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以為,此次人事涉及的問題在於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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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 條第2 項規定可知,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 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而所謂的「連任」,又可區分成兩種狀況:.
- 4關於大法官- 任命與任期 - 司法院
大法官之資格規定於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 ... 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 5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5 相關大法官解釋-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