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全英語授課課程Q&A (教師及職員版) -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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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MI係指在英語非母語的教育機構(non-English speaking institutions)提供的學習 ... 但若要申請EMI授課獎勵,則應符合「修課人數排除境外生後,大學部課程應達10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課務組公告 EMI全英語授課課程Q&A(教師及職員版)   Q1.什麼是EMI(EnglishasaMediumofInstruction)課程? A:EMI係指在英語非母語的教育機構(non-Englishspeakinginstitutions)提供的學習課程,其內容的傳遞、師生互動、學習及學術支持教材、學習成果展示與評量100%使用英語。

相關原則說明如下: 著重於語言學習而非專業學科內容之英文課程不應列為EMI課程,惟ESL、EAP(EnglishforAcademicPurpose)或ESP(EnglishforSpecialPurposes)課程之重要性應予以重視。

對於EMI課程,內容的傳遞、學生和教師之間的互動、學習材料以及學習成果的展示和評量(suchasoralpresentation,assignments,ortests)都應100%使用英語。

在特定情況下學生間之互動可使用中文,例如於分組討論時得短暫使用中文以利創意發想與腦力激盪。

但學生仍需以英文提出其討論成果,且當學生的英文能力有所提升或選擇更多EMI課程時,應鼓勵學生在課堂討論時更常使用英文。

同時,學生應該用英語介紹他們的討論結果,學生在課堂使用其他語言的方式與情況應予限定,學生在分組時之互動可使用其他語言,以利彼此間的理解與創意發想,教師應確保至少70%班級溝通是以英文進行。

Q2.EMI課程與原本英語授課課程有何不同? A:EMI課程其內容的傳遞、學生和教師之間的互動、學習材料以及學習成果的展示和評量(suchasoralpresentation,assignments,ortests)都應100%使用英語。

學生在分組時之互動可使用其他語言,以利彼此間的理解與創意發想,教師應確保至少70%班級溝通是以英文進行。

英語授課僅要求教師課程大綱及教師傳遞教學內容時應使用英語,(有些情形下可能會輔以中文說明),學生在課堂討論或成果呈現並無使用英語比例之要求。

Q3.教師開授EMI課程是否有相關獎勵措施? A: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原本之英語授課獎勵辦法已廢止,並新訂「全英語授課獎勵辦法」(第602次行政會議通過),詳細規定請詳教務處網頁。

並提醒授課教師留意,相關獎勵對象、請領條件及額度已不同以往,敬請務必詳閱以免影響請領權益。

一、若為EMI課程,請務必於開課時加註該課程為「EMI課程」,EMI課程內容的傳遞、學生和教師之間的互動、學習材料以及學習成果的展示和評估(如口頭陳述、作業或測試)都應100%使用英語。

學生在分組時之互動可使用其他語言,以利彼此間的理解與創意發想,教師應確保至少70%班級溝通是以英文進行。

二、若教師採一般英語授課,開課時加註為「英語授課」,英語授課課程,僅就課程大綱及教師傳遞教學內容時使用英語(有些情形下可能會輔以中文說明),學生在課堂討論或成果呈現並無使用英語比例之要求。

三、若該課程註記為EMI課程且符合「全英語授課獎勵辦法」各項條件,方可請領EMI授課獎勵。

Q4.EMI課程的開班人數是否有限制? A:本校課程最低開班人數,大學部課程為10人,研究所課程為5人,所以EMI課程開班人數仍比照辦理。

但若要申請EMI授課獎勵,則應符合「修課人數排除境外生後,大學部課程應達10人、研究所課程應達5人」的基本條件。

Q5.EMI課程是否可邀請業師協同教學? A:可以,請依本校業師協同教學辦法辦理,但所邀請之業師其內容的傳遞、師生互動、學習及學術支持教材等仍應100%使用英語。

Q6.學生如何取得各系所有開授EMI課程資訊? A:相關課程資訊,請參考課程查詢網,「其他項目」欄位選取「英語授課」查詢。

課程「備註」欄位註明EMI字樣。

Q7.如何讓學生知道修讀所開授的EMI課程應具備之英語程度? A:請授課教師於上傳課綱時務必提供完整課程資訊,可於修課須知欄位加註相關說明,之後學生可參閱課程查詢網該課程的「大綱」,以取得相關資訊作為選課參考。

Q8.學校是否有相關管道可協助教師培養EMI課程之教授技巧? A:本校教學發展中心及語言中心不定期舉辦相關講座及工作坊,歡迎教師及助教報名參加,相關訊息請詳該中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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