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mi錢包零錢存入更高招 - 全家便利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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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使用Fami錢包支付時為什麼沒有開立發票?哪些交易不能使用?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擴大行動支付普及應用服務補助計畫     常見問題 一、零錢轉儲 Q1:Fami錢包轉儲時為什麼沒有會員累點? A:錢包轉儲是將現金先存入,尚無商品購買故不累點,當購買商品時支付才會累積會員點數。

Q2:消費者現金支付找零選擇「全部存入」(或零錢存入)為什麼會開立2張發票? A:原來購買商品交易會開立一張,找零轉儲再開立一張,共開立二張發票。

Q3:使用Fami錢包支付時為什麼沒有開立發票?哪些交易不能使用? A:消費者將現金存入Fami錢包時已開立發票,故支付當下僅會開立交易明細。

Fami錢包支付無法使用在票卡儲值、繳納代收。

二、支付&退貨 Q1:Fami錢包無法使用的範圍? A:1.部分未開立全家發票之商場店舖。

2.不得使用於代收及非開發票之代售業務等商品/服務。

(例:各類帳單繳費、票券、票卡儲值、網購取貨付款(含行動購)、代售國際電話卡、雙北專用垃圾袋、環保兩用袋、郵票等) Q2:Fami錢包轉儲(加值)後可否退貨? A:可以,消費者須持錢包轉儲交易電子發票證明聯或發票載具進行退貨。

Q3:使用Fami錢包支付,因商品品質異常須辦理退貨,退款如何返回? A:辦理退貨後,退款金額會返還回會員Fami錢包內。

Q4:支付時發生Fami錢包餘額不足,如何處理? A:Fami錢包餘額不足時無法進行扣款,請先儲值後可在進行錢包扣款。

Q5:單一會員帳號Fami錢包轉儲(加值)、支付有無金額上限? A:單一會員帳號錢包金額最高5000元、支付單筆最高以5000元金額為限。

Q6:單一會員帳號Fami錢包加值有無金額下限? A:單一會員帳號錢包直接加值最低下限100元(找零存入無金額下限) 三、轉贈 Q1:會員錢包轉贈可透過哪種方式進行? A:會員錢包轉贈可透過【輸入手機號碼轉贈】或是【掃描QRCode轉贈】方式進行轉贈作業。

Q2:使用錢包轉贈如果電話號碼輸入錯誤或是金額輸入錯誤如何補救? A:會員使用錢包轉贈功能,一經轉贈後無法返還,故進行會員錢包轉贈時請務必先確認受贈者電話號碼是否正確,再操作轉贈作業。

四、其他 Q1:進行會員儲值或扣款作業,如遇到當下連線異常時,需如何處理? A:如當下儲值或是交易發生異常,可致電全家便利商店客服電話0800-221-363,後續將協助會員處理。

Q2:非開全家發票店舖可否使用Fami錢包? A:非開立全家發票店舖僅可進行錢包扣款功能,但不可操作找零轉儲、現金轉儲、中獎發票轉儲功能(不可儲值)。

Fami錢包告知事項 (一)儲值 Fami錢包區分為:(1)「現金/信用卡錢包」:使用者以現金、信用卡儲值,或係自其他使用者錢包移轉/受贈之金額、隨買跨店取退款之金額,均歸入本錢包。

(2) 「禮物卡錢包」:使用者轉儲實體禮物卡、受贈自他人禮物卡錢包儲值金之金額,均歸入本錢包。

使用者可於本公司全台店舖(不包含非開立本公司發票之店舖,詳細店舖名單請參本公司官網公告(https://www.family.com.tw)使用現金、信用卡儲值,或將現金消費之找零金額、於領獎期限內之統一發票五獎及六獎中獎發票金額儲值於Fami錢包(如有法定稅額,應以扣除法定稅額後之金額儲值)。

使用信用卡儲值時,信用卡須事先綁定MyFamiPay,方可以信用卡儲值Fami錢包。

使用現金及信用卡儲值者,每筆儲值金額最低為新台幣(以下同)100元(包含100元)。

※使用者不得要求店舖將單筆儲值金額拆分開立多張發票,若因使用者個人行為致違反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規定,應由使用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

Fami錢包可重複儲值,最高儲值後總額上限為5,000元,超過儲值上限即無法儲值(商品預購退款之情形則不受此金額限制)。

本公司於使用者儲值時依該筆儲值金額開立發票,使用者以Fami錢包支付時,不再開立當次支付金額發票。

使用者可選擇將發票存入財政部載具、會員載具或捐贈發票。

本服務預設將發票存入會員載具,如使用者欲變更發票存入方式,請於信用卡儲值時,於「發票開立」欄位下拉選單,自行變更發票存入方式。

上開儲值金額發票,將於財政部開獎後10日內以簡訊及APP推播,使用者可至各店舖內之FamiPort機台列印中獎發票。

(路徑:列印/電子發票/全家會員載具)。

使用者於本服務線上儲值開立之發票,無法登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如欲取得登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之發票,須至店舖以現金方式儲值並告知會員登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使用者可將Fami錢包移轉(贈與)予其他會員,單筆移轉(贈與)之金額上限為5,000元。

自其他使用者錢包移轉/受贈之金額僅得使用於購買商品預售或店舖一般商品消費,且不另開立發票。

(二)儲值後單筆退儲 使用者於本服務儲值後,如有退儲當筆儲值金之需求時,相關辦法說明如下:(1) 移轉/受贈金額:不論贈與者係以現金或信用卡儲值,贈與者將之移轉/贈與受贈者時,該筆移轉/受贈金額即視同已使用,受贈者不得向本公司要求退儲或兌換現金。

(2) 信用卡儲值金額:a.使用者於本服務線上以信用卡儲值FAMI錢包,於當筆儲值金入帳戶後7日(含例假日)内得申請退儲當筆儲值金。

請至全家APP或MyFamiPortAPP的『FAMI錢包線上管理』申請。

b.使用者於信用卡儲值後未使用者當筆金額者,於儲值後7日内經本公司確認無誤後,得申請退除當筆金額。

但如信用卡餘額不足申請退儲金額時則無法退儲。

(3) 現金儲值金額:使用者使用現金儲值後若欲退儲當筆儲值金額,須於儲值後30日內,持儲值電子發票證明聯或發票載具,親至店鋪進行退儲。

禮物卡錢包:實體禮物卡一經拆封轉儲即視同已使用,無法申請回復原實體禮物卡,亦即無法退儲。

本公司將於收到使用者申請退儲之通知後,於3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支付工具交易取消手續。

(三)使用 Fami錢包儲值金無使用期限,但不得抵用代收及非開立發票之代售業務等商品/服務(例如:各類帳單繳費、票券及悠遊卡儲值等)。

使用者以Fami錢包支付單筆消費金額之上限為5,000元。

使用者以Fami錢包支付消費後,若有退換貨之情形,應於30個日曆日內出示交易明細(發票或載具條碼)至原購買店舖辦理,退換貨金(差)額將回存於Fami錢包,使用者不得要求以現金或其他方式給付退換貨金(差)額。

使用者儲值Fami錢包之金額並不累積會員點數,於使用者以儲值後之Fami錢包支付消費時,該次消費的點數將累積於會員帳戶中。

會員點數累積方式請依全家會員集點相關規定辦理。

使用者以Fami錢包支付消費金額時,扣抵順序依序為:移轉/受贈禮物卡儲值金>禮物卡儲值金>移轉/受贈儲值金>信用卡儲值金>現金儲值金。

Fami錢包無法使用之範圍:(1) 部分非開立本公司發票之店舖。

(2)不得使用於代收及非開發票之代售業務商品/服務。

例如:各類帳單繳費、票券、票卡儲值、網購取貨付款(含行動購)、代售國際電話卡、雙北專用垃圾袋、環保兩用袋、郵票等。

使用者於儲值、使用Fami錢包當下如發生異常情形,請電洽本公司客服專線0800-221-363,本公司將由專人協助處理。

(四))Fami錢包儲值金結清退費處理 若使用者因故不再使用儲值金而欲結清退費時(恕不接受自他人錢包移轉/受贈而得之儲值金結清退費),請電洽本公司客服專線0800-221-363,並提供相關資料,由專人協助辦理餘額結清退費作業。

現金儲值餘額以全數結清退費為限,恕不接受部分餘額退費。

使用者若使用信用卡儲值完成後,為避免違反洗錢防制法規定,使用者如欲退儲,僅得退儲至原信用卡帳戶,無法將餘額退至使用者本人帳戶內。

請電洽本公司客服專線申請。

使用者如申請結清退費,本公司將酌收結清退還儲值金額之3%作為手續費。

使用者Fami錢包剩餘儲值金以本公司系統紀錄為準,移轉/受贈金額不受理結清退費。

使用者若曾以紅利點數折抵購買商品金額,於申請結清退費時,紅利點數將退回原紅利條碼,若此時已逾該紅利點數原訂之使用期限,使用者不得向本公司申請變更或延長原紅利條碼之使用期限。

使用者於本公司儲值、參與儲值活動所獲得之會員點數、儲值金或相關贈品,於申請退還儲值金同時應無條件返還本公司。

使用者Fami錢包結清退費作業採用匯款方式,於本公司收受使用者遞交之申請書次日起算60個工作日內匯款至使用者指定之本人帳戶,完成結清退費後不另行通知使用者。

(四)其他事項 本公司就所收取之Fami錢包儲值金面額依法由台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自Fami錢包儲值金儲值日起至少一年。

逾保證期間者,本公司即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

台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禮券查詢網址為https://www.taishinbank.com.tw/ 其他事項 發行人: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葉榮廷 統一編號:23060248 聯絡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1號7樓 客服專線:0800-221-363 本公司保有對本服務條款內容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權利。

詳細辦法、變更事項或本說明未盡事宜,請參本公司官網公告(https://www.family.com.tw)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信用卡循環信用年利率暨預借現金手續費依各發卡銀行公告為準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擴大行動支付普及應用服務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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