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研析 - 立法院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惟同細則第23條規定:「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一、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研究成果 法案評估 專題研究 兩岸研究 聯合研究 議題研析 委員登入
延伸文章資訊
- 1修正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之法規!誰贊成?誰反對?真要取消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 條: ·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 2檢舉達人爭議多!交通部擬修法明列1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 聯合報
- 3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警方不當舉發開罰有多少公設規劃不良駕駛人 ...
這類無奈的違規行為,只要駕駛人立即駛離,連警察在現場都不忍開罰單,那麼這種公設規劃不善造成的現象,難道政府不該全面檢討改善負責嗎? 廣告(請繼續 ...
- 4交通開罰應修法回歸執法單位取締,經民眾舉發者應採勸導通知
有關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的法源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舉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 ...
- 5告發靠檢舉達人? 警:不會照單全收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陳國進說明,民眾檢舉內容都會經過審核,如違規行為超過7天、重複檢舉、匿名檢舉、檢舉資料不明確等,警方多不舉發,深夜時段的違規停車等情節輕微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