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的任命資格、任期和職權@ 這是我的部落格:: 隨意窩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堅持自己的初衷,不要中途放棄,才不會離目標愈來愈遠。
200806212353大法官的任命資格、任期和職權?
◎
依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大法官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曾任最高法院法官十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立法委員九年以上而有特殊貢獻者。
(三)曾任大學法律主要科目教授十年以上而有專門著作者。
(四)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有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權威著作者。
(五)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具有前項任何一款資格之大
延伸文章資訊
- 1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歷史法規所有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 ... 三、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 ...
- 2大法官的任命資格、任期和職權@ 這是我的部落格:: 隨意窩 ...
任命資格依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大法官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曾任最高法院法官十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二)曾任立法委員九年以上而有特殊 ...
- 3職權 - 司法院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其職權主要在於審理以下四類案件: 其一、解釋憲法案件。 其二、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 41.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不包含下列何項? (A)解釋憲法(B)統一 ...
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 一、解釋憲法。 二、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三、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四、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
- 5司法院大法官職權
司法院大法官職權. 解釋憲法. 統一解釋法令. 憲法法庭. 憲法疑義. (§5 I 1 ). 機關爭議. (§5 I 1 ). 法令違憲. (§5 I 1 ). 地方法規違憲. (地制法). 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