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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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中有制定內亂罪(第100條至第102條)、外患罪(第103條至第115條)以及妨害國交罪(第116條至第119條),其中刑法第一百條已修改為限以 ...
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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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或在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立法院會昨日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在「外患罪章」中 ... 立法院會今天(7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中國、港、澳、境外敵對勢力適用外患罪章,刑法將可處理共諜問題。另外,修法也 ... 有鑑於司法實務上共諜案常有被輕判的問題,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在外患罪章中增訂條文,將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 ... 《刑法》外患罪日前修正,將外患罪的適用範圍從「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擴大到「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中國大陸」從此 ... 第二章外患罪. 第103 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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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隔84年修正刑法「外患罪」:「大陸地區」適用「外國」標準 ...2立院三讀刑法外患罪章納入大陸地區及港澳- 新聞- Rti 中央廣播 ...3刑法外患罪章適用中港澳共諜可重判| 政治| 重點新聞| 中央社CNA4刑法外患罪擴張打了轉型正義一巴掌| 苦勞網5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