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法拍土地價格低,再出售時會繳納較多的土地增值稅-稅務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向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如果拍定價格低於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於再移轉時會繳納較多的土地增值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移轉,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

所以,以拍賣方式取得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係以拍定價格核算被拍賣之人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而該拍定價格也就是買受人(即拍定人)的前次移轉現值,該土地於再移轉時,其土地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