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業務簡介-民事-上訴第三審法院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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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狀應向原判決之第二審法院提出。

如上訴狀未表明上訴理由,則應於提出上訴狀後20日內提出上訴理由狀(書狀均應按對造人數提出繕本)。

· 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 搜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業務簡介 民事 家事 少年 少年簡介 少年參考法規 刑事 刑事簡介 刑事各類說明及告知書 刑事參考法規 司法會計 會計訊息公告 會計法規 預算 決算 會計月報 司法統計 本院重要統計資料(月別) 臺灣司法統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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