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業務簡介-民事-上訴第三審法院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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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狀應向原判決之第二審法院提出。
如上訴狀未表明上訴理由,則應於提出上訴狀後20日內提出上訴理由狀(書狀均應按對造人數提出繕本)。
· 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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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狀應向原判決之第二審法院提出。如上訴狀未表明上訴理由,則應於提出上訴狀後20日內提出上訴理由狀(書狀均應按對造人數提出繕本)。 · 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
- 2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常見問答-提起上訴,要注意什麼?
提起上訴,要注意什麼? ... 一、上訴應向原判決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或高等行政法院提出上訴狀為之。 二、上訴期間: (一)提起上訴,應在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之20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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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臺灣高等法院-業務簡介-民事-上訴第二審法院注意事項、附帶上訴
·上訴對象. 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如不服第一審法院之終局判決,得向管轄之第二審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