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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前身为MyTeksi)是一間在東南亞地區提供服務的技術公司和交通網路公司(英语:transportation network company),總部位於新加坡,由陳炳耀和陳慧玲于2012年在 ... Grab 東南亞科技公司,總部位於新加坡與印尼 語言 監視 編輯 Grab(前身為MyTeksi[3])是一間在東南亞地區提供服務的技術公司和交通網路公司(英語:transportationnetworkcompany),總部位於新加坡,由陳炳耀和陳慧玲於2012年在馬來西亞雪蘭莪州八打靈再也創立的行動應用程式。

該應用連結乘客和司機,提供載客車輛租賃及即時共乘(英語:Real-timeridesharing)的分享型經濟服務。

乘客可以透過傳送簡訊或是使用行動應用程式來預約這些載客的車輛,利用行動應用程式時還可以追蹤車輛的位置。

GRABGrabTaxiHoldingsPrivateLimited公司類型私人公司股票代號NASDAQ:GRAB成立2012年 馬來西亞創辦人 陳炳耀[註1][1] 陳慧玲代表人物AnthonyTan陳炳耀(首席執行長)JohnChua(財務長)總部 新加坡業務範圍東南亞:319座城市(2020年9月)[2]  印尼(222座城市)  越南(36座城市)  馬來西亞(30座城市)  泰國(16座城市)  菲律賓(10座城市)  柬埔寨(2座城市)  緬甸(2座城市)  新加坡(1座城市)產業運輸服務租車、共乘、外送、電子錢包網站www.grab.com 目次 1發展 2使用 3業務範圍 4計費與付款方式 5爭議 5.1法律問題 6參見 7注釋 8參考資料 發展編輯 2017年: 8月,Grab公司獲得了一筆高達25億美元的G輪融資,披露的投資方有軟銀集團和滴滴出行投資了20億美元,剩下的5億美元則來自於豐田旗下NextTechnologyFund。

[4]在東南亞,Grab的最大競爭對手為優步(Uber)及Go-Jek(英語:GO-JEK)。

[5] 截至10月26日,Grab的在冊司機數量已超過200萬,而Grab應用程式已被下載到超過6,800萬部行動裝置;搭乘數累計達10億次,日均搭乘350萬次[6],其中全是東南亞地區使用者。

2018年: Grab聘請了陸續於雷曼兄弟控股公司(LehmanBrothers)及野村證券(NomuraHoldings)任職的資深金融家JohnChua領導財務。

3月26日,叫車服務程式優步(Uber)已同意將其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南亞業務出售予Grab,合併後Uber可望獲得Grab27.5%的股權。

5月28日,Grab推出網上訂餐(外賣)服務GrabFood。

[7][8] 10月6日軟銀集團再投資5億美元,上一輪Grab的市值估價為110億美元。

[9]2019年: 3月,獲軟銀願景基金(SoftbankVisionFund)注資14.6億美元,將Grab市值推高至140億美元。

[10] 7月29日,軟銀集團執行長孫正義表示,將向東南亞網約車公司Grab投資20億美元。

同時還將幫助Grab在印尼首都雅加達建立第二總部。

[11]2020年: 2月,Grab在新加坡推出了針對醫護人員的GrabCare,首先是為TanTockSeng醫院和國家傳染病中心提供24小時服務。

在此之前,有報導稱由於Covid-19情況導致歧視加劇,醫護人員難以乘車。

該服務最終將擴充到其他新加坡醫院。

Grab還將其GrabMart(日常必需品交付)和GrabAssistant(按需禮賓服務)服務擴充到更多城市和國家,以滿足對線上食品和雜貨交付日益增長的需求。

為了在疫情爆發期間為其駕駛員和商人夥伴提供支援,Grab承諾提供4000萬美元用於整個東南亞的救災計劃。

[12]12月,Grab與Singtel(SingaporeTelecommunications)一起從新加坡獲得了數字銀行許可證,這是一個財團,將允許Grab-Singtel擴充其金融服務產品。

[12]2021年: 1月,公司的金融服務部門GrabFinancialGroup從韓國的HanwhaAssetManagement籌集了超過3億美元。

1月31日,Grab通過債務融資獲得20億美金資金。

[12]4月13日,Grab宣布與空白支票公司AltimeterGrowthCorp.(Nasdaq:AGC)合併計劃在美國上市。

擬議中的交易使Grab的初始備考股權價值約為396億美元,而PIPE規模超過40億美元,並將為Grab帶來約45億美元的現金收益,其中包括來自Altimeter的7.5億美元。

[12] 12月2日,Grab正式在美國公開上市。

Grab人兩名創始人與其員工共同出席紐約納斯達克的上市儀式,股票代碼為「GRAB」[13]。

使用編輯 一開始,使用者必須先從AppStore或GooglePlay等應用商店下載Grab應用程式。

[14][15] 使用者可以使用手提電話號碼、Google帳號、Facebook帳號等三種方式註冊,建議提供自己的真實姓名、手機號碼、以及電子信箱位址,用以註冊一個帳號。

註冊完畢後即可使用。

業務範圍編輯 截至2018年9月16日,Grab已在以下地區提供服務。

[2] 區域 國家或地區 服務城市 東南亞   新加坡 新加坡   馬來西亞 西馬: 北馬:檳城、亞羅士打、怡保、加央、蘭卡威、雙溪大年 中馬:吉隆坡、巴生、布城、八打靈再也 南馬:新山、馬六甲、芙蓉、峇株巴轄、居鑾、麻坡、波德申、汝來 東海岸(馬來語:PantaiTimur,SemenanjungMalaysia):關丹、哥打峇魯、瓜拉登嘉樓、甘馬挽東馬: 沙巴:亞庇、納閩、山打根、斗湖砂拉越: 古晉、民都魯、美里、泗里街、詩巫  印尼 爪哇: 特區: 雅加達 日惹:日惹特區、班圖爾(英語:Bantul)、古農基都耳(英語:GunungKidulRegency)、庫倫帕羅果(英語:KulonProgoRegency)、士列曼(英語:Sleman) 萬丹省:坦格朗、西冷、芝勒貢 西爪哇:萬隆、勿加泗、茂物、芝馬墟、井裡汶、德波、打橫、龐岸達蘭、展玉、牙津(英語:Garut)、南安由(英語:Indramayu)、卡拉旺(英語:Karawang)、蘇橫(英語:SubangRegency)、雙木丹(英語:Sumedang)、普哇加達(英語:Purwakarta) 中爪哇:三寶壟、馬格朗、普禾加多、北加浪岸、峇當(英語:BatangRegency)、波約拉利(英語:BoyolaliRegency)、芝拉扎(英語:Cilacap)、淡目(英語:Demak,Demak)、傑柏拉(英語:Jepara)、加朗亞熱(英語:KaranganyarRegency)、根達耳(英語:KendalRegency)、加拉登(英語:Klaten)、古突史(英語:Kudus,Kudus)、巴迪(PatiRegency)、八馬冷(英語:Pemalang)、普沃勒佐(英語:PurworejoRegency)、連旺(英語:RembangRegency)、沙拉迪加、史拉根(英語:SragenRegency) 東爪哇:泗水、峇都、諫義里、瑪琅、莫佐克托、梭羅市、岩望、錦石(英語:Gresik)、任抹、詩都阿佐(英語:Sidoarjo)小巽他群島: 峇里島:丹帕沙、新加拉惹(英語:Singaraja)、塔巴南(英語:TabananRegency) 龍目島:馬塔蘭蘇門答臘: 北蘇門答臘:棉蘭、班達亞齊、民禮、日裡雪冷 西蘇門答臘:巴東、明古魯 南蘇門答臘:巨港、班達楠榜 東蘇門答臘:北乾巴魯、占碑、邦加檳港、巴淡邦加-勿里洞省:邦加檳港加里曼丹: 東加里曼丹省:沙馬林達、峇里巴板 南加里曼丹省:馬辰、邦加巴魯(英語:Banjarbaru) 西加里曼丹省:坤甸、山口洋蘇拉威西: 北蘇拉威西:萬鴉老 中蘇拉威西:帕盧 南蘇拉威西:望加錫、戈瓦、肯達里、馬羅斯摩鹿加群島:安汶西巴布亞:查亞普拉   泰國 曼谷、芭達亞、清萊、清邁、布吉、烏汶府、坤敬府、呵叻、烏隆他尼、合艾市及宋卡市、素叻府及蘇梅島   越南 北越: 河內、北寧市、海防市、順化市、諒山市、寧平市、廣寧省(下龍市)、太平市、清化市、榮市、永福省(永安市)南越: 胡志明市、安江省(龍川市)、檳椥市、邊和市、平陽省(土龍木市)、邦美蜀市、金甌市、芹苴市、大叻市、峴港市、得農省、嘉萊省(波來古市)、廣南省(三岐市)、慶和省(芽莊市)、隆安省(新安市)、寧順省(潘郎-塔占市)、平順省(潘切市)、富國島、歸仁市、迪石市、朔莊市、前江省(美湫市)、綏和市、永隆市、頭頓市  菲律賓 馬尼拉、宿霧、達沃市、伊洛伊洛市、巴科洛德、碧瑤市、卡加延德奧羅、邦板牙省(聖費爾南多市)   緬甸 曼德勒、仰光   柬埔寨 金邊、暹粒市 計費與付款方式編輯 Grab與優步的計費方式與按表收費的計程車不同,一般計程車使用特製里程表收費且價格會因在車上的時間而浮動,但GrabCar是定價和直接以距離來計費[16](GrabTaxi、GrabHitch除外)。

使用者召車前在輸入出發地點和目的地後即可查詢準確的價格。

Grab的付款方式稱為GrabPay,可分為使用現金、借記卡或信用卡,目前僅支援Visa、萬事達卡、美國運通、JCB、與銀聯卡;而計算費率和收款都由Grab負責,駕駛並未參與其中。

不過,若搭客選擇以現金支付車資,請直接付錢給當次載你到目的地的駕駛;如果行程中有經過收費站,請記得在車資上加上過路費並同時付給駕駛人(因為Grab不負責過路費)。

爭議編輯 法律問題編輯 與優步(Uber)一樣,Grab的營業模式在部分地區面臨法律問題和合法性的爭議,其新穎的經營模式在部分地區可能會有非法營運車輛的問題。

但Grab業務範圍內的大部分國家已將Grab合法化如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

[17] 參見編輯  新加坡主題  馬來西亞主題 共享經濟 優步 滴滴出行 快的打車 Cabify GO-Jek(英語:GO-JEK) OlaCabs(英語:OlaCabs)注釋編輯 ^祖父為陳唱國際創辦人之一丹斯里陳月火 參考資料編輯 ^Grab能贏Uber,背後居然是一個富三代的奮鬥史新加坡眼,2018年3月29日 ^2.02.1[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Grab ^AboutU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GrabMalaysia,GrabTaxiHoldingsPrivateLimited ^Grab公司25億美元G輪融資,滴滴和軟銀投了20億,剩下的5億原來是被豐田投了(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鴕鳥創投媒體,2017年8月30日 ^UberwascatchingupwithrivalsinSoutheastAsia.Nowthegapcouldbewidening(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TechinAsia,2017年7月14日 ^GrabCelebratesIts1BillionthRid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Grab ^JonRussell.GrablaunchesafooddeliveryserviceinSoutheastAsia.TechCrunch.2018-05-28[2018-06-18].(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30)(英語).  ^徐子.Grab外卖业务正式上线,东南亚滴滴和美团或将开始新的战争.36氪.2018-05-29[2018-06-18].(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06)(中文(簡體)).  ^傳軟銀再投資Grab約20.7億(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星洲網,2018年10月7日 ^獲新金主注資近60億grab市值躍升至572億(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國報,2019年3月6日 ^出行領域再出手軟銀向Grab投資20億美元蓋世汽車資訊,2019年7月30日 ^12.012.112.212.3软银投资的东南亚共享经济及按需外卖龙头:GrabHoldingsInc.(GRAB).2021-08-11.  ^FromSegambuttoNewYork:Grabcelebrateslistingmilestone.TheEdgeMarkets.2021-12-02[2021-12-04].  ^"Grab-AndroidAppsonGooglePlay"(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play.google.com. ^"Grab-Car,Taxi,BikeBookingAppontheAppStor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AppStore. ^GrabCarDownloadtheGrabAppNow(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GrabSingapore,GrabTaxiHoldingsPrivateLimited ^GrabPressArchive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GrabIndonesia,GrabTaxiHoldingsPrivateLimited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Grab&oldid=7121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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