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當事人如果於仲裁期間達成和解,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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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36條規定,勞資爭議當事人於仲裁程序進行中和解者,應將和解書報仲裁委員會及主管機關備查,仲裁程序即告終結;其和解與依本法成立之 ... 請輸入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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