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85-3條(一):不能安全駕駛 - 楊律師的法律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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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在於〔能不能安全駕駛〕? 所以啦 不管你的酒測質是0.15或0.55或0.65 也不管政府把酒測值調降多少 那都不重要 只要你不能安全駕駛,就會 ... 楊律師的法律討論區 跳到主文 楊律師的法律討論區 部落格全站分類:不設分類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Aug12Sun200701:16 刑法185-3條(一):不能安全駕駛 聽說政府想把酒測值降為0.15 所以我最近就一直想寫這方面的文章 原本想要下星期才寫的 但昨天發生一件事,讓我決定提早
延伸文章資訊
- 1吸毒後不能安全駕駛認定標準之研析 - 立法院
民國102年後,將酒駕「致不能安全駕駛」的規定予以刪除,因此,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只要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就一律視為 ...
- 2何謂「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最高法院一〇七年度台上 ... - 元照
不能安全駕駛罪之「駕駛」行為,係指行為人有移動交通工具之意思,並在其控制或操控下而移動動力交通工具。故若行為人已酒醉僅為休息、檢查、修理、收拾或 ...
- 3刑法分則中的危態駕駛罪(§185之3)
惟學說上另有認為本罪必須達到「不能安全駕駛」之狀. 態,而不能安全駕駛就代表了某種程度的危險,所以實質上應該是具體危險. 犯。此外,本罪是否為己手犯?學說也有不同 ...
- 4刑法第185-3條不能安全駕駛罪 - 法律知識庫
- 5定義酒駕的標準到底從何而來?關於「不能安全駕駛罪」和危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