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加走庄及其附近現存遺跡窺見漢人、平埔族、原住民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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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閩客械鬥」或「閩粵械鬥」大家都知道並非福建與廣東人之械鬥,而是閩南語系與客語系的械鬥,而用「閩」或「粵或客」來代替而已,亦即閩指福建及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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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1
由加走庄及其附近現存遺跡窺見漢人、平埔族、原住民之三
由加走庄及其附近現存遺跡窺見漢人、平埔族、原住民之三
文章日期:2011-11-0219:12
第三章閩客械鬥與加走庄移入人民屬性探討(漢人之間-閩客)
(一)朱一貴事件與持續三百年來漢人之間的閩客械鬥
閩客械鬥起源於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之亂康熙六十年(公元1721年)朱一貴革命,演變成歷經二三百年來的閩客紛爭,一開始閩、客合作革命,而後兄弟鬩墙,最後分道揚鑣,閩、客屢相併殺。
客莊,肆毒閩人。
而泉、漳又糾黨數千,圖併客莊。
客反而舉大清義旗,變為義民。
往後持續於吳福生之亂、林爽文之亂,且因六堆義民眾多,良莠不齊,作惡多端,六堆義民軍,於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吳福生之亂(注18),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林爽文之亂(注19),嘉慶五年蔡牽之亂,六堆義民軍皆有出堆,固守地方安寧,協助清廷平亂有功,然自清廷中葉以降,因義民眾多,良莠不齊,有的假借清政頒贈官符,而作惡多端,奸良莫辨,平日習拳好勇,喜愛格鬥,倚侍護符,以武斷於鄉里,而庇惡掩非。
茲將在史書上記載有關閩客械鬥的資料條列如下:
1.閩粵分類的開始
在台灣文獻叢刊【第165種】清聖祖實錄選輯中:”康熙六十年秋七月二十五日(甲寅),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疏言:『臺灣所屬南、北兩路地方,距府治遙遠。
臣抵臺灣之後,隨調參將林政等帶兵進往南路,遊擊林秀等帶兵進征北路;再遣遊擊朱文等直趨北路諸羅山後,追捕賊黨。
今據林政等報:南路賊眾與臺灣耕種粵民搆難,於六月十九日在漫漫莊地方被粵民殺敗。
迨官軍繼至,乘勢追捕,賊目鄭廷瑞等已被千總阮欽、把總李興盛等擒殺;餘夥盡皆逃散。
據林秀等報:北路賊眾於六月二十八日在大穆降地方被官兵截殺,死傷甚多;餘眾悉降』。
報聞。
”
而在台灣文獻叢刊【第55種】臺灣采訪冊中的閩粵分類中:”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之亂,有偽封國公杜君英者,粵之潮洲人也。
其旗賊眾最雄,閩之賊俱忿恨之。
於是,合眾攻君英。
諺有云:十八國公滅杜是也。
殺人盈城,屍首填塞街路,福安街下流水盡赤。
君英敗死,粵籍奔竄南路,合眾藏匿一莊,曰「蠻蠻」。
聞大兵至,起義旗,協攻閩賊有功。
蒙賞頂戴纍纍,遂搆聖恩亭於莊中。
此閩粵分類之所由始也。
”
以上二則均講同一件事,那就是朱一貴事件,而所言:”此閩粵分類之所由始也”,也確為如此,但並非杜君英粵之潮洲人,朱一貴漳之長泰人而有所謂的「閩粵分類」,這是一般人很容易陷入的誤區。
如果沒把朱一貴案件做一徹底了解及事後”聖恩亭”以來的事件,很容易被「閩粵分類」所混淆!!
2.閩粵分類的兩個階段(閩粵分類、閩客械鬥)
誠如在拙編之《加走庄》一書第148頁,九.閩客械鬥原因的探討中所言:”閩客械鬥起源於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之亂康熙六十年(公元1721年)朱一貴革命,演變成歷經二三百年來的閩客紛爭,一開始閩、客合作革命,而後兄弟鬩墙,最後分道揚鑣,閩、客屢相併殺。
客莊,肆毒閩人。
而泉、漳又糾黨數千,圖併客莊。
客反而舉大清義旗,變為義民。
”,朱一貴案件造成「閩粵分類」,這應分成二階段而言,第一階段為省份之分的「閩粵分類」,亦即閩:福建省、粵:廣東省之分,第二階段為「閩客械鬥」,亦即閩:福建及非粵庄、粵:專指來自舊潮州府之粵庄(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等)及又有汀州之人自為守望的部分之分。
第一階段「閩粵分類」即省份之分,亦即閩:福建、粵:廣東之分,根據台灣文獻叢刊【第14種】平臺紀略中記載,朱一貴為漳之長泰人,小名祖,游手無藝,好結納奸宄,為鄉里所嫉,於康熙五十二年來臺灣。
根據台灣文獻叢刊【第191種】臺案彙錄己集中記錄,杜君英為粵之潮洲海陽縣人(非粵庄),康熙四十六年來到臺灣。
朱一貴案自康熙六十年四月十九日豎旗,於五月十一日朱一貴在府城”【祭天謁聖,歲貢林中桂等為之贊禮。
各穿戴戲場衣帽,騎牛或以紅綠色綢布裹頭,棹帷被體,多跣足,不嫻拜跪。
是日遠近孩童數百,聚觀喧笑,忘乎其為賊也。
然行令頗嚴,掠民財物者,聞輒殺之;或民自撲殺,賊黨莫敢護。
有粵賊先年聘女府治,女嫌其貌寢不許,及是乃夜持刀挾淫之。
其母以告,一貴令捕殺於水仔尾。
粵黨以入府無所獲,且亂自粵莊始;而一貴非粵產,因有異謀。
飛虎等大殺之赤崁樓下,血盈渠。
杜君英乃遁往北路,嘯眾割據,狀殺閩人。
】”,至此為第一階段「閩粵分類」的省份之分,亦即閩:福建、粵:廣東之分,至康熙六十年年六月十九日止,為時月餘。
第二階段為「閩客械鬥」,亦即閩:福建及非粵庄(指潮雖粵而亦黨漳的部分)、粵:專指來自舊潮州府之粵庄(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三縣等),又有「閩」汀州之人自為守望部分之分,為自康熙六十年六月十九日起,經二三百年來的閩客紛爭,均屬於此第二階段。
台灣文獻叢刊【第55種】臺灣采訪冊中:”有偽封國公杜君英者,粵之潮洲人也。
其旗賊眾最雄,閩之賊俱忿恨之。
於是,合眾攻君英。
諺有云:十八國公滅杜是也。
殺人盈城,屍首填塞街路,福安街下流水盡赤。
君英敗死,粵籍奔竄南路,合眾藏匿一莊,曰「蠻蠻」。
聞大兵至,起義旗,協攻閩賊有功。
蒙賞頂戴纍纍,遂搆聖恩亭於莊中。
”,這段是指上述”有粵賊先年聘女府治,女嫌其貌寢不許,及是乃夜持刀挾淫之。
其母以告,一貴令捕殺於水仔尾。
粵黨以入府無所獲,且亂自粵莊始;而一貴非粵產,因有異謀。
飛虎等大殺之赤崁樓下,血盈渠。
杜君英乃遁往北路,嘯眾割據,狀殺閩人。
南路粵民賴君奏等,亦糾粵莊豎旗,賊黨遂成水火。
”而言。
此時粵民已被分為二,一為粵莊(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三縣等,又有「閩」汀州之人自為守望的部分),一為非粵莊(指潮雖粵而亦黨漳的部分)。
誠如閩浙總督覺羅滿保上奏的「題義民效力議敘疏」,其中有一段如下:”查臺灣鳳山縣屬之南路淡水,歷有漳、泉、汀、潮四府之人,墾田居住。
潮屬之潮陽、海陽、揭陽、饒平數縣與漳、泉之人語言聲氣相通,而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三縣則又有汀州之人自為守望,不與漳、泉之人同夥相雜。
”一樣,漳、泉、潮屬之潮陽、海陽、揭陽、饒平數縣為聲氣相通,為一派;而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三縣則又有汀州之人自為守望,不與漳、泉之人同夥相雜,為一派。
而第二階段為「閩粵分類」最為重要的起始時間點,就在於康熙六十年六月十九日的「漫漫莊」或「蠻蠻」的【萬巒之戰】。
有如以下之記載:
在台灣文獻叢刊【第165種】清聖祖實錄選輯中:”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疏言:『臺灣所屬南、北兩路地方,距府治遙遠。
臣抵臺灣之後,隨調參將林政等帶兵進往南路,遊擊林秀等帶兵進征北路;再遣遊擊朱文等直趨北路諸羅山後,追捕賊黨。
今據林政等報:南路賊眾與臺灣耕種粵民搆難,於六月十九日在漫漫莊地方被粵民殺敗。
迨官軍繼至,乘勢追捕,賊目鄭廷瑞等已被千總阮欽、把總李興盛等擒殺;餘夥盡皆逃散。
……』”。
台灣文獻叢刊【第55種】臺灣采訪冊中:”有偽封國公杜君英者,粵之潮洲人也。
其旗賊眾最雄,閩之賊俱忿恨之。
於是,合眾攻君英。
諺有云:十八國公滅杜是也。
殺人盈城,屍首填塞街路,福安街下流水盡赤。
君英敗死,粵籍奔竄南路,合眾藏匿一莊,曰「蠻蠻」。
聞大兵至,起義旗,協攻閩賊有功。
蒙賞頂戴纍纍,遂搆聖恩亭於莊中。
”
台灣文獻叢刊【第14種】平臺紀略:”方朱一貴作亂時,有下淡水客莊民人侯觀德、李直三等建大清義民旗,奉皇帝萬歲牌,聯絡鄉壯拒賊。
一貴遣陳福壽、劉國基、薛菊、王忠、劉育等領賊眾數萬攻其莊。
六月十有九日已酉,侯觀德等逆戰于淡水溪,敗之,陣斬劉育,殺賊兵及迫入水死者數萬計,屍骸狼藉溪沙澗。
陳福壽窮蹙自刎,為賊徒所救”,在台灣文獻叢刊【第12種】藍鼎元東征集•「諭閩粵民人」中賴君奏、賴以槐被鄭章毆死。
而所謂的【閩、粵械鬥】、【閩、客械鬥】指的是非粵莊(指漳、泉閩人與潮雖粵而亦黨漳的部分)以【閩】代替,與粵莊(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三縣等,又有「閩」汀州之人自為守望的部分)以【粵或客】代替,兩者之間的械鬥,而非指福建人與廣東人之間的械鬥。
但大部份的論述,沒注意到這一漳、泉、閩、粵、潮、廣之細分,在往後的漳、泉、閩、粵、潮、廣之分,造成了相當不小的混淆。
又於1949年政府播遷來台與中國大陸之間的阻隔,就這樣加深了誤解,再加上年年的選舉、選票效應,政客不想得罪任何一人,在得政以後再加上給予特定族群百般的恩惠,使得混淆更加不易澄清。
3.粵庄的大本營中心—竹田鄉西勢村忠義亭
台灣文獻叢刊【第218種】臺灣南部碑文集成中,記載著存於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忠義亭碑記,高一一六公分,寬八二公分,砂岩。
原碑缺題。
”【重修忠義亭碑記(道光五年)】
忠義亭在鳳邑港西里西市莊,康熙六十年,總督覺羅滿保為粵莊義民建;雍正十一年,御史覺羅伯修,提督學政高山重修。
康熙六十年,總督覺羅滿保題准:『朱一貴倡亂臺灣,佔居郡縣,侵犯南路,義民李植三、侯觀德、涂文煊、邱永月、黃思禮、劉奎才、林英泰、鍾國虯、林文彥、賴君奏謀起義,誓不從賊。
於四月廿四日,先遣艾鳳禮,涂煊華赴府請兵。
五月初一日,府治失陷。
各義民於五月初十日糾集十三大莊、六十四小莊,合粵鎮平、程鄉、平遠、大埔、閩永定、武平、上杭各縣人,共一萬二千餘人,於萬丹豎立大清旗號,連營固守。
以八社倉廒貯粟一月餘,遣劉懷道帶領鄉社番人固守倉廒。
各義民糾眾拒河嚴守一月餘,不容賊一人南渡淡水。
六月十八日巳時,賊從西港口偷渡新□,劉庚甫、陳展裕、鍾貴和統眾與賊合戰兩次:糾入侯欲達、梁元章、古蘭柏,與賊戰於小赤山;至晚,復戰一次,各有損傷。
十九日,賊犯萬丹,劉庚甫、侯欲達、陳展裕、古蘭柏、劉懷道合眾拒賊,且戰且守。
誘至濫濫莊,鍾德純統眾賊後,從北殺入;劉庚甫、梁元章、古蘭柏、劉懷道統眾從南殺入;陳展裕、侯欲達、涂定恩統眾從南殺出:三面合攻,賊大敗,退至淡水河。
還有侯若詹、艾鳳禮,攔河截殺,賊眾無船可渡,溺死及殺者數千餘。
義人民為首涂煊文及鄉社被賊殺死者一百一十一人。
奪得大銃四位、砂砲四位、偽劄、偽印、旗號、軍器甚多」。
奉旨:「從優敘給臺灣守土義民劄付一百一十五張,引兵殺賊義民劄付三十六張,擒賊義民劄付二十三張」』。
乾隆五十二年,德□題准:『雍正十年,北路兇番不法,南路奸匪吳福生乘機糾眾。
粵義民侯心富,先於康熙六十年朱一貴竊發案內已經立功;至雍正十年,復行率眾九百餘人,渡河應援,賊勢奔潰;又經水師提督王郡調赴軍前,備充嚮導,出力用命:應予以優敘,均照部冊有名外委例,各加一等,授為千總,給與劄付』。
道光五年冬月吉旦立。
”
此碑甚是可惜未提及任何有關「漫漫莊」或「蠻蠻」的【萬巒之戰】之事跡,十九日之戰,賊犯萬丹,誘至濫濫莊,鍾德純統眾賊後,從北殺入;而未述敘到「漫漫莊」或「蠻蠻」。
唯輔以「清聖祖實錄選輯」、「臺灣采訪冊」亦可相當清楚的辦別「漫漫莊」或「蠻蠻」並非「濫濫莊」。
另在竹田鄉西勢村忠義廟尚有其他的石碑,一為同治八年的:”為議約立石碑,永敦和好。
六堆總、副理曾光祖、鍾樹齡、鍾召棠暨等建設大醮,有八老爺莊莊耆柯積善、楊媽願、賴全復暨眾等幫費醮緣,恭入義民,永結同心。
倘日後賊匪擾亂,亦不得反悔,藉端致擾滋事。
左堆毗連。
”,再者為同治十二年的:”四十份莊紀淵源兩次修宮,共題銀一百八十大員,眾議永歸義民。
倘有地方擾攘,依照粵籍舊規題派;不得另行私索。
合立石碑為據。
”,另一亦為同治十二年:”重修忠義亭,海豐莊貢生鄭元奎題銀一百二十員。
嗣於癸酉年竣功慶成,鄭贊祿復捐銀六十員。
二次共題銀一百八十大員。
樂善助捐,誠為可慕!倘有地方擾亂,設堆防堵,隻照粵規均派,不得另行私索;即平時有藉端滋事者,亦宜出為排解,不得視為秦越。
合立石碑為據。
”,此三塊石碑,其唐突之處為【不得反悔】、【不得另行私索】,是否這在閩粵械鬥時期的聯盟互助或排除如「咸豐三年粵人因向嘉早等莊索取前次詐贓不遂,互相鬥殺」來自粵庄的私索?
4.漳、泉、閩、福、粵、潮、廣混用之例
其實「閩」、「福」並非全是閩語系,「粵」、「廣」亦非全是客語系,誠如竹田鄉西勢村忠義亭碑石上所言:各義民…合粵鎮平、程鄉、平遠、大埔、閩永定、武平、上杭各縣人及如閩浙總督覺羅滿保所言之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三縣則又有汀州之人,等才為客語系,然很多人卻用一刀分的方式為之,使之「粵」、「廣」、「潮」就代表客語系,「漳」、「泉」、「福」、「閩」就是閩語系,但事實上,非也!!所謂的「閩客械鬥」或「閩粵械鬥」大家都知道並非福建與廣東人之械鬥,而是閩南語系與客語系的械鬥,而用「閩」或「粵或客」來代替而已,亦即閩指福建及非粵庄(指潮雖粵而亦黨漳的部分)、粵:專指來自舊潮州府之粵庄(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三縣等),又有「閩」汀州之人自為守望的部分。
筆者認為正確的認知應誠如康熙六十年閩浙總督覺羅滿保所上奏的”題義民效力議敘疏”,其中有一段如下:”查臺灣鳳山縣屬之南路淡水,歷有漳、泉、汀、潮四府之人,墾田居住。
潮屬之潮陽、海陽、揭陽、饒平數縣與漳、泉之人語言聲氣相通,而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三縣則又有汀州之人自為守望,不與漳、泉之人同夥相雜。
”,分為【閩南語系】與【客家語系】來分類,才讀的通所有的歷史內涵。
而【閩南語系】的代名詞為漳、泉、閩、潮(清朝雍正十一年以後的“潮州府”已去除平遠、程鄉、鎮平三縣,併惠州府興寧、長樂等二縣,建立嘉應州,而潮州的概念基本定型於此時,故所謂的潮州,基本上90%以上已不含客庄,惠州亦復如此。
甚至海、陸豐地區原來也許不存在純客家縣的,因爲至少海豐、陸豐這兩個縣在現實中,幷不如臺灣人想像的那樣是客家縣,而事實上海豐、陸豐是閩南語爲主流的縣。
正因爲1988年設置了汕尾地級市,才在那同時,分出原陸豐縣北部的8個純客家鎮,設立了陸河縣…可見下兩段二,三的分析。
)。
而【客家語系】的代名詞為粵、客、鎮平、平遠、程鄉、汀州、大埔、嘉應、惠客、及新增的陸河縣等。
以下隨機羅列幾筆,大都是以偏概全差不多的描述方式,讓人誤以為真的說法(但有些亦分的很清楚,唯在大環境的誤導下,常常被忽略了。
):
在「治臺必告錄」中的粵中風聞台灣事論:”廣東惠、潮人民在台種地傭工,謂之「客子」,所居莊曰「客莊」;人眾不下數十萬,皆無妻孥,時聞強悍。
然其志在力田謀生,不敢稍萌異念。
往往渡禁稍寬,皆於歲終賣谷,還粵置產贍家;春初又復來台,歲以為常。
辛丑朱一貴作亂,南路客子團結鄉壯,奉大清皇帝萬歲牌與賊拒戰,蒙賜義兵銀兩,功加職銜;墨瀋未乾,豈肯自為叛亂?愚意北路起釁,必系一、二無知客子作奸拒捕,自料法網難逃,誑誘土番,混擾分罪,造出「盡剿客子」之謠言,傳播煽惑;使在台客子,畏死惶亂,群相響應。
是以南路無知,有豎旂同謀之舉。
但當開誠布公,慰諭無辜客民各安生業;止戳罪首附和之人,以儆將來;其餘並免株連,不必自懷疑畏。
”
【註:廣東惠、潮人民並非全是「客子」,所居莊亦非全是「客莊」,只是潮之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三縣,主要才是「客莊」,以下幾乎同出一轍,不一一評述。
】
「臺陽見聞錄」中:”人煙稠密,土田沃饒,俗善戰斗。
其尤富足而強悍者,則為粵庄;與閩庄素不相能,無和睦之誼。
”,”同治五年,訪聞鳳邑港東上里萬巾莊(即名力力社),有外國洋人開設天主教堂,引誘社番習教情事。
遂即選派妥丁,協同下淡水縣丞所派親丁,馳赴確查,幷傳通事潘水泉、土目潘政山、隘首潘德安,詳細詢問。
據稱:該社向住番丁,離傀儡山僅止二里,自同治元年間,即有洋人到彼,用銀勾騙社番,認爲同宗,築蓋茅屋居住。
至本年始□□土查看。
該社蓋有磚屋三間,坐東北、向西南,兩邊草屋二十餘間;又搭蓋樓屋一座。
內有漢人,假充洋人,設堂傳教。
所有萬巾、赤山、加匏朗三莊社番,約男婦二百餘人聽其所惑。
每日在堂念經,名爲禮拜。
幷稱:去年亦有洋人到內山勾結生番,給予犒賞酒肉。
旗後洋人,亦有進內山游玩,同行者僅止三、四人。
閩、潮、粵莊之人,均不信從入教。
”【閩、潮、粵莊之分法,為當時真時之情況,閩-加走外圍(田頭新庄,見月宅,新厝等),潮-加走本庄,粵莊-五溝水、萬巒等),如自始自終均為如此溯本正源,就不會造成日後在學術界的眾多紛擾!!】
在「東瀛識略」中:”臺民皆徙自閩之漳州、泉州、粵之潮州、嘉應州。
其起居、服食、祀祭、婚喪,悉本土風,與內地無甚殊異。
惟氣性剛強,浮而易動。
”
在「臺灣輿圖」中:”閩、粵分居,睚眥細故,動成械鬥;今則涵濡教化已歷年所,群聚州處,不復互分氣類矣。
”
在「臺灣采訪冊」中:”朱一貴之亂嗣後地方安靖,閩每欺粵,凡渡船、旅舍、中途多方搜索錢文。
粵人積恨難忘,逢叛亂,粵合鄰莊聚類蓄糧,聞警即藉義出莊擾亂閩之街市村莊,焚搶虜掠閩人妻女及耕牛、農具,衣服、錢銀無算,擁為己有,仇怨益深。
吳福生反時,閩受粵之報復已慘,至黃教之亂,荼毒閩人尤甚。
粵大莊多種刺竹數重,培植茂盛,嚴禁剪伐,極其牢密。
凡鳥鎗、竹箭無所施,外復深溝高壘,莊有隘門二,豎木為之。
又用吊橋,有警即轆起固守,欲出鬥則平置,歸仍轆起。
其完固甲於當時之郡城矣。
林爽文反,南路粵人蹂躪莊市尤甚。
賊首莊大田、莊錫舍等,合眾力攻粵莊不得入,閩人被粵人擒殺極多。
父母凍餓,兄弟妻子離散,不計其數。
迨賊平,蒙大憲奏賜粵人職銜頂戴更盛。
此南路閩粵之大概也。
”
竊論臺地閩人多而粵人少,閩人散而粵人聚,閩人貪而愚,粵人狠而狡,故粵人常得逞志於閩人焉。
每叛亂,多屬閩人,而粵人每據上游,藉義肆毒生靈,甚於叛賊。
且粵莊既多,儲糧聚眾,以竹為城,以甽為池,磐石之安,孰逾於此閩人攻且退,復放耕牛、農具、衣服等物,散布於路以餌之。
而伏人於僻近榛莾間,閩人利其有,大肆搶奪,伏起殺之。
故閩人多死焉。
其禍自朱逆叛亂以至於今,仇日以結,怨日以深,治時閩欺粵,亂時粵侮閩,率以為常,冤冤相報無已時。
可勝道哉!甚冀當事者,留心調劑,防患未然,庶幾無貽後禍耳!(道光九年十一月初十日恩貢生林師聖報)”
「臺風雜記」”人種:臺民之先移住者,第一為福建人、第二為廣東人,故福主而廣客。
風俗言語亦相異”
「臺灣縣志」:”臺灣縣無客莊(客莊,潮人所居之莊也。
北路自諸羅山以上、南路自淡水溪而下,類皆潮人聚集以耕,名曰客人,故莊亦稱客莊。
每莊至數百人,少者亦百餘,漳、泉之人不與焉。
以其不同類也),比戶而居者,非泉人、則漳人也。
”
「廈門志」●廈門志卷六:”按台運之法,以台地之有餘、補內地之不足。
台疆初闢,地力甚厚,三熟、四熟,收穫豐稔。
漳、泉、粵東之民趨之若騖,生息蕃庶,場圃日拓。
然各分氣類,人情浮動;…臺灣,內地一大倉儲也。
當其初闢,地氣滋厚,為從古未經開墾之土,三熟、四熟不齊;泉、漳、粵三地民人開墾之,賦其穀曰正供,備內地兵糈。
”
「中復堂選集」:”今夫逞強而健闘、輕死而重財者,泉州之俗也;好訟無情、好勝無理、樗蒲女妓、頑童檳榔、鴉片日寢食而死生之,泉州之所以為俗也;臺灣人固兼有之。
然而臺灣之地,一府、五廳、四縣,南北二千里,有泉州人焉;有漳州人焉,有嘉應州人焉,有潮州人焉,有番眾焉在。
”
「重修福建臺灣府志」中:“臺灣向系漳、泉、粵三籍民人分莊居住。
”、”閩、粵、漳、泉,各分氣類,每因械闘滋事。
經此次懲創之後,該督議立章程,以期永臻綏靖,著照所請。
嗣後該地方官慎選總董,責成約束子弟,如積久著有成效,量予獎勵。
倘縱容滋事,即將該總董嚴辦。
遇有不法匪徒潛匿,責令總董縛送究治,無許誣攀報復,務期鋤暴安良。
”、”佃丁係漳、泉、潮、惠客民,因貪地寬可以私墾,故冒險渡臺,設使按畝清查,以租作糧,伊等力不能支,勢必各回原籍,以致田園荒廢”、”南路淡水三十三莊,皆粵民墾耕。
辛丑變後,客民(閩人呼粵人曰「客仔」)與閩人不相和協;再功加外委數至盈千,奸良莫辨。
習拳勇,喜格鬥,倚恃護符以武斷於鄉曲。
保正、里長,非粵人不得承充;而庇惡掩非,率徇隱不報。
余時飭所司,調劑而檢察之。
報滿,擬陳請將外委多人分發閩、廣各標營差操,能者按以職;不堪委用者斥還本籍。
不惟可清冒濫,亦以殺其勢也(玉圃「筆談」)。
”
在「內自訟齋文選」中:”閩之泉、漳二郡,粵之近海者往焉。
閩人佔居瀕海平廣地,粵居近山,誘得番人地闢之。
故粵富而狡,閩強而悍。
其村落閩曰閩莊,粵曰粵莊。
閩呼粵人為客。
分氣類,積不相能。
動輒聚眾持械鬪。
平居亦有閩、粵錯處者。
鬪則各依其類。
閩、粵鬪則泉、漳合。
泉、漳鬪則粵伺勝敗,以乘其後。
民情浮而易動。
”
在「斯未信齋文編」:”萬蠻等莊與閩、潮挾嫌互鬥,此時正辦善後,豈容再生事端?”,”•與閩粵紳士:行轅收閱閩、粵互控呈狀數百紙,閩人皆以粵堆總理曾史平等縱任焚搶擾害為詞,而粵人則以林萬掌假義首為逆黨及未獲各犯貽害為慮。
查據鳳山縣報稱:林萬掌獲送要犯多名。
茲擬奏明請旨可否準其投誠?如先逆後順之人,得因功減罪,則曾史平等究系助順剿逆之人,即辦理不善,未可遽以罪掩功。
閩、粵皆有滅賊之人、皆有從賊之人,唯良民受害者,閩人為尤苦。
所有閩地禾稼,自應悉歸閩人收穫。
粵莊紳耆,當妥為彈壓,以息爭端,而昭公允。
此時既各歸和好,將來萬一再有叛逆舉動,無論閩、粵、潮、嘉,一莊有犯,各莊仍當公同起義協剿。
但圍擊賊巢,以彰公道,不得焚燬莊鄰,以報私仇。
如有不遵,鬼神誅殛;其傳諭總理人等知之。
”
在「斯未信齋雜錄」中:”至粵莊內埔,駐莊外帳房,令粵人撤堆,以便難民歸莊。
粵人六堆,分前後左右之六營也。
閩、粵皆息爭相安,始允紳士之請入莊。
十三日,回縣城。
十四日,沿途查勘被害阿猴、萬丹等莊,住山豬門劉都司署。
”
在「清朝柔遠記選錄」中:”濱海土地饒沃,一歲三熟。
山前多泉、漳、惠、潮民徙墾;山後皆土番所居,曰社。
”
在「臺灣通史」中:”赴臺者不許攜眷。
琅以惠、潮之民多通海,特禁往來。
”
在「諸羅縣志」中:”佃田者,多內地依山之獷悍無賴下貧觸法亡命,潮人尤多,厥名曰客;多者千人、少亦數百,號曰客莊。
朋比齊力,而自護小故,輒譁然以起,毆而殺人、毀匿其尸。
先時,鄭氏法峻密,竊盜以殺人論,牛羊露宿原野不設圉。
”
在「臺灣三字經」中:”閩、廣人,繼接踵;喜分類,相逞勇(其後閩省及廣東人相接踵而來,故閩人稱本島廣東人曰客子,又呼為客郎,始與生蕃爭地,田土愈廣,然性喜爭鬥;乾隆四十七年,泉、漳人分類械鬥;五十二年,閩、粵人分類械鬥;嘉慶十一年,泉、漳人分類械鬥;十四年亦然;道光六年,閩、粵人械鬥;十四年亦然;二十四年,漳、泉人械鬥;咸豐三年亦然;四年,閩、粵人又械鬥)。
”
在「東槎紀略」中:”內地之民,聚族而居,眾者萬丁己耳,彼此相仇,牽于私鬥,無敢倡為亂異者。
臺之民不以族分,而以府為氣類;漳人黨漳,泉人黨泉,粵人黨粵,潮雖粵而亦黨漳。
”
在「臺灣志略」中:”•勝蹟•三山國王廟,祀粵潮州巾山、明山、獨山之神;三山在揭陽縣界,原廟在巾山之麓,賜額「明貺」。
潮之諸邑,皆有祠祀。
粵人來台者,咸奉其香火,故建廟云。
”
【就因寫著”粵人來台者,咸奉其香火”,「三山國王」就被當成是客家文化獨特的註冊商標,就被當成是客家文化的圖騰,如果明白其中道理,那三山國王廟就只能當做潮州人(非客家人)聚落的指標!】
(二).在史料中的「萬巒」
由媯妠五大姓族譜及萬巒鄉志中可見,萬巒之居民主要來自廣東梅縣蕉嶺等四縣的客家。
台灣文獻叢刊【第165種】清聖祖實錄選輯中:”康熙六十年秋七月二十五日(甲寅),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疏言:『臺灣所屬南、北兩路地方,距府治遙遠。
臣抵臺灣之後,隨調參將林政等帶兵進往南路,遊擊林秀等帶兵進征北路;再遣遊擊朱文等直趨北路諸羅山後,追捕賊黨。
今據林政等報:南路賊眾與臺灣耕種粵民搆難,於六月十九日在漫漫莊地方被粵民殺敗。
迨官軍繼至,乘勢追捕,賊目鄭廷瑞等已被千總阮欽、把總李興盛等擒殺;餘夥盡皆逃散。
據林秀等報:北路賊眾於六月二十八日在大穆降地方被官兵截殺,死傷甚多;餘眾悉降』。
報聞。
”
台灣文獻叢刊【第55種】臺灣采訪冊(三)閩粵分類:”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之亂,有偽封國公杜君英者,粵之潮洲人也。
其旗賊眾最雄,閩之賊俱忿恨之。
於是,合眾攻君英。
諺有云:十八國公滅杜是也。
殺人盈城,屍首填塞街路,福安街下流水盡赤。
君英敗死,粵籍奔竄南路,合眾藏匿一莊,曰「蠻蠻」。
聞大兵至,起義旗,協攻閩賊有功。
蒙賞頂戴纍纍,遂搆聖恩亭於莊中。
此閩粵分類之所由始也”
台灣文獻叢刊【第140種】謝金鑾所著「續修臺灣縣志」中:”以乾隆『四十年,知府蔣元樞補植竹木,且於砲臺、窩舖多所修茸,建小西門於土墼埕西,為八門焉。
元樞欲為永遠計,乃率廳、縣公捐,得銀萬貳千員,遂分銀於四邑,邑三千員,使各買田園收其租之入為估修費,且歲給夜守者之食(於是臺灣縣買鳳山港西里民田壹百零六甲六分三釐有奇,歲所入榖除完納折耗外,實收租銀四百七十二兩四錢三分二釐。
鳳山縣買柳仔林莊園田及戀戀莊,租榖除完納折耗外,實收租銀三百三十一兩一錢四分二釐。
嘉義縣買他里霧等莊民田三十四甲四分一釐有奇,除諸費外,實收銀壹百九十九兩三錢六分五釐。
彰化縣買張厝莊民田五十八甲二分八釐有奇,除諸費外,實收銀三百六十四兩六釐)。
合四邑凡收租息銀壹千三百六十六兩九錢四分五釐。
而城工永有賴焉。
』”
台灣文獻叢刊【第218種】臺灣南部碑文集成,現存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天后宮,「建造天后宮碑記(嘉慶八年)」中:”竊惟至聖能參天地,贊化育。
天下古今,敬而禮之。
蓋其德之所暨,直如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其尊親也固宜。
至於神,則有□□□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雖世享明禋,亦分有所限,義□□□□代以來,求其德配天地,功補造化,而祀典重隆,不限分義者,惟我天后聖母最著。
夫□□□□□□□之利,… □□總副理並各莊捐題銀款:倡建總理□□□原任福建水師提督軍門右營……萬蠻、四溝水莊副理李纘方、林子來、林仁鄂、戴方魁領簿一本,各題銀一百……”,碑成嘉慶癸亥(八年,公元一八○三)之秋。
台灣文獻叢刊【第87種】(清)徐宗幹所著「斯未信齋文編」中•答曾輯五參戎書:”頃誦初四日所發惠書,得悉統率弁兵、義首擒獲渠魁林恭等…..至林恭等起解之時,沿途亦須察看情形。
如有不便之處,不妨即在途中便宜殲誅,以杜後患。
再,萬蠻等莊與閩、潮挾嫌互鬥,此時正辦善後,豈容再生事端?並希迅飭妥為彈壓諭止,弗任滋蔓,是所切囑。
再,枋寮、水底一帶,非操必勝之權,未可遽行深入。
前布密函,已收到否?並即示覆。
專此,順請捷安,不宣。
”清咸豐元年(西元1851年)7月27日,林恭被俘,故此封信的時間,應為清咸豐元年(西元1851年)所寫。
在台灣文獻叢刊【第197種】淡、新、鳳三縣簡明總括圖冊中,如在上段所述,這份港東上里圖中,共列了十七個村庄,有「潮州庄」、「萬蠻庄」、「九塊厝庄」、「溝仔庄」……十七個村庄的位置圖,可說無一正確,但卻有記著著「萬蠻庄」,而在光緒二十年(西元1894年)【第73種】鳳山採訪冊中共見到種寫法:「萬蠻」、「萬巒」。
在台灣文獻叢刊【第73種】鳳山縣采訪冊中記載著:”港東里,在縣治東南方,距城三十里,轄莊一百七十。
嵌頂街、…、沙水田、頓物潭、頭溝水、二溝水、三溝水、四溝水、五溝水、羅廣牽、萬蠻莊、鹿寮莊、烏龍莊…”,又”
•陂澤(水利二)
王爺陂(粵陂),在港東里,縣東四十一里,周里許,源受頭溝水溪上游,西北行,六里許,下注萬巒陂,溉田三十六甲。
萬巒陂(粵陂),在港東里,縣東三十五里,周里許,源受王爺陂,西北行三里許,分注犁郎崎、羅廣牽二陂,溉田二百甲。
犁郎崎陂(粵陂),在港東里,縣東三十四里,周里許,源受萬巒陂,西南行三里許,下注東溪,溉田一百八十甲。
羅廣牽陂(粵陂),在港東里,縣東三十四里,周五里許,源受萬巒陂,西南行四里許,下注頓物潭,溉田一百甲。
…
陳節孝婦事實:節孝婦陳氏,港東里萬巒莊粵民鍾秀清妻也。
原籍廣東鎮平人處士陳松柏之女。
…”
日據時期:日昭和十三年出版朝倉良妥所編輯”台灣州郡市街庄一覧輯存”中的”萬巒庄要覧--萬巒庄沿革”,是記載著為「萬巒庄」。
光復以後所有的官方記錄為「萬巒」,但民間至民國五十年代仍習慣用著「萬蠻」,《媯汭五姓大族譜》民59年媯汭五姓大族譜編輯委員會編纂【台光文化出版社出版】中,有關萬巒鄉民所提供的所居地,均寫成為「萬蠻」。
依據以上歷史資料來分析,「萬巒」地名的由來,又與「加走」的情況,如出一轍。
「萬巒」在本地人的發音,不會叫成「滿巒」,而是叫成「漫漫」或「蠻蠻」(前一字讀平音,後一字讀三音),所以「萬巒」自康熙六十年的「漫漫」或「蠻蠻」,而至乾隆四十年的筆誤成「戀戀」,到了嘉慶癸亥、道光末年、咸豐初年「萬蠻」,光緒十八年的「萬蠻」、光緒二十年(西元1894年)「萬蠻」、「萬巒」,再歷經日據時期的「萬巒」,光復後的「萬蠻」、「萬巒」,均印證了「萬巒」的地名由來,是由「漫漫」、「蠻蠻」的「音」而成為「萬巒」的「字」,「音」沒變,但字已改。
如連橫於《雅言》提到:「臺灣地名多沿番語,有譯其音者、有譯其音而改為正音者、有取其一音而變為華言者。
……雖本番語,而一經點染,便覺典贍。
乃知翻譯地名,固未可草率從事也。
」。
在台灣文獻叢刊【第156種】彰化縣志中,亦有蠻蠻、戀戀之名:”社(附) 生番、熟番所居之處統名曰社,今就可知者錄之。
木武郡社、吷裏社…埔里社、……蠻蠻社、致霧社、福骨社:以上二十四社,皆歸化生番所居,在水沙連內,距邑治八、九十里。
其未歸化者。
性嗜殺人,人跡罕…”,“番丁番餉(附)乾隆二年,改則額徵社餉,改照民丁例,每丁徵銀二錢。
實在土番社一十八社並附小社二十六社,共番丁二千三百一十八。
…水沙連社並附決社、毛啐社、…、戀戀社、田仔社、貓難社、…”
台灣文獻叢刊【第140種】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中,亦有所謂的街、巷、里、保、社之區分:”•街里(附井)邑治以街著名,亦曰巷。
村野以里著名,亦曰保。
番民曰社。
是故邑治定其中曰十字街,其四周分四坊焉。
”,所以很明顯的「漫漫」、「蠻蠻」的「音」來自於番社,後形成了「萬蠻」,仍保留了其「音」,最終雅正了而成為「萬巒」。
所以「萬蠻」並非鍾壬壽在六堆誌中所言”五溝水養一條鰻,又大又粗,竟達萬斤,故稱萬蠻。
”而是為平埔族或排灣族的發音而來。
附註說明:台灣文獻叢刊【第30種】光緒十七年(西元1891年)台陽見聞錄中:”全臺水利:鳳山一邑,利害參半。
東南門外直趨東港,如林仔邊、枋藔、水底、萬丹、阿猴、竹葉、新庄、加走庄、閩閩、大庄諸處,悉通溪流,為良田之最。
郡城日食,資其半焉。
”中的「閩閩」疑似也是指萬巒一地,因所在位置是列在加走庄邊,有合理的理由懷疑,但因資料不確切,故未與列入文中討論。
(三)依加走庄移入人民屬性、時間及所居住的分佈來分析
本篇資料將從移民者語系,同一宗族與地緣等關係逐一分析:
姓氏 開基祖 資料時間 輔佐資料 家族代表
饒平(吳)陳 陳陽 先祖陳繼青於西元1701年至港東上里開發後1708年定居泗林,陳廣字/陳瓜/陳乃俊/傑約於1710年開基加走 其子陳義直於雍正11年與十八番社總頭目女兒聯婚(陳阿修社)獲大片土地
吳陳十二世
陳漏進
饒平(吳)陳 陳瓜 同上 吳陳十二世 陳生秋
饒平(吳)陳 陳乃俊/傑 同上 吳陳十二世 陳周沛
饒平(吳)陳 陳善存 雍正四年西元1726加走依親吳陳十四世 共五兄弟來台,老大留泗林,老二留四春,老三四五在加走 陳秋發
應與海陽陳同時
海陽陳
(廣東潮州府) 陳寶 乾隆五十四年西元1789年己酉年歿 推論1726年左右遷入 陳朝芳/秋泉
應與陳善存同時
饒平陳 陳德軍 光緒戊寅四年(西元1878年) 因先祖墓碑被盜,找回此墓碑 陳窓顯/陳培源、陳培庭
同安陳 陳奕龍 嘉慶戊辰(嘉慶十三年)西元1808年立碑 推論1740年左右遷入田頭新庄 陳德來/德壽
饒平內沈 沈公進財 出生於乾隆十三年西元1749年 推論1769年左右遷入 沈榮銀
長泰何姓 何返 生於1758年
田頭新庄 推論1778年左右遷入 何俊德
徐姓 徐印 資料缺--推估與內沈同時 三厝廟徐姓 徐來壽
黃姓 黃傳 資料缺-(應為西1778左右) 園頂黃姓 黃恭庭
紀姓 紀番 資料缺-(應為西1778左右) 新街紀姓 紀明串
饒平外沈1 沈萬生 資料缺-(應為西1870左右) 從萬丹遷入 沈上天
饒平外沈2 沈永/沈漏老 資料缺-(應為西1870左右) 從萬丹遷入 沈萬連
1.混沌時期到開基.創庄--饒平(吳)陳(陳廣字/陳瓜/陳乃俊、乃傑)
康熙四十年(西元1701年),施秉在臺灣任上去世,施世榜赴台奔喪,幷襲職爲鳳山兵馬司副指揮,從此定居臺灣。
時臺灣正值開發高潮,施世榜積極參與臺灣土地開發活動。
他化名施長齡向官府申請墾發土地執照,招募大批農民到臺灣地區開墾埔地,範圍從原來的台南(西元1701-西元1708)推向台中及彰化和臺北的淡水地區(西元1709以後)。
”
參考以往的史料”清政府於康熙22年(1683年)統一台灣後,開放海禁,允許內地鄉民移居台灣開墾荒地。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又通台南鹿耳門港與廈門港相互對渡航線(首條官方航線)。
康熙中期以後,從大陸招募一批有專業知識,有生產經驗的科技人員及農民,參與台灣西南部平原的大建設。
這一時期,饒平中部地區眾多鄉民受招募參與台灣大建設,後定居台灣。
據有關資料,有弦歌都大榕社第十世陳智可…………弦歌都潘段社長彬鄉第十世陳繼青等鄉民受招募移居台灣墾殖。
”
其中(西元1701年)廣東饒平長彬鄉第十世陳繼青參與台灣西南部平原的大建設後,西元1708以後並沒隨施世榜推向台中及彰化和臺北的淡水地區開墾,隨即定居在林後庄,生子陳朝楝。
故加走約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以後至雍正四年(1726年)以前由廣東饒平長彬鄉(吳)陳姓的元勝堂陳廣字、廣源陳乃俊•陳乃傑兄弟、饒平陳瓜從萬丹經崁頂至泗林(林後庄)依親(依親於陳繼青/陳朝楝)後再由泗林經四塊厝而至加走建庄,(吳)陳姓元勝堂陳廣字約住在今中佳佐(中庄)至皮仔寮之間,陳乃俊、陳乃傑兄弟約住在今中佳佐(中庄)後方至皮仔寮之間,陳瓜後裔約住在今中佳佐以南的三塊厝(大庄);也就是在西元1726年以前(吳)陳氏及其他閩籍人員已在加走開基創庄。
為何列出西元1726年以前(吳)陳氏及其他閩籍人員已在加走開基創庄?主因西元1726年時,吳陳第十四世陳善在等五兄弟已來台依親,依序老大陳善在留在泗林,老二陳善天留在四春,老三陳善存,老四陳善苛,老五陳善吝留在佳佐,亦即有三個留在了加走(唯老四、老五留在加走以後,資料欠缺),且有雍正五年(西元1727年)的「陳三奇事件」《奏報拏獲兇番摺》中已經有傀儡番殺死加走庄砍柴民人陳義紀錄中得到印證,亦即西元1727年以前即有加走庄存在。
試問若加走庄尚未建庄,如何有吳陳十四世來加走依親(十二世)?如何有加走庄民人被傀儡番殺死?是故,加走庄庄的開基創庄應是在於雍正四年(西元1726年)以前。
清康熙四十六年(西元1707年)前後,彰化鹿港人施世榜業已佔墾力力社所屬港東上里大片草埔,開發今潮州南門、開基路沃野。
康熙年間潮州並尚未建庄(潮州建庄有庄名乃至乾隆廿五年),主要是在泗林、四塊厝庄、崙仔頂庄、崁頂街等地建庄,故推估在清康熙四十六年(西元1707年)前後開發了泗林,崙仔頂庄、四塊厝庄。
四塊厝庄最早出現在清官方的文獻上是康熙六十一年(西元1722年),亦即西元1722年四塊厝庄的地名已經上達到當時遠在北京的中央政府。
若崙仔頂庄、泗林、四塊厝庄於1707年左右開發了,則加走的開庄,也應與此1707年差不多年代,在清康熙49年周元文所撰的重修台灣府志中,鳳山縣社倉一在港東崁頂-係知縣宋永清康熙48年置。
康熙48年為西元1709年,也就是西元1709年崁頂已經很發達了。
而在康熙61年(1722年)豎石以限之,禁入生番處所的禁線標點上無加走,表示當時加走庄總人口並不多,尚未形成一明顯的標點,但確有人居住,故此番界線就劃在此禁區之內的邊緣上。
故推論加走開庄是在西元1710年左右。
亦即:
1701-1708施世榜已開墾港東上里大片草埔,有泗林
1708-1722有了崙仔頂庄、四塊厝庄
1708-1726有了加走庄,且加走庄的分布為點狀分布,每點只有幾戶人家。
2.建庄後第一批同語系(閩南語系-潮州話)依親人員來加走
(饒平吳陳第十四世陳善存與廣東潮州府海陽縣的陳寶)
廣東省潮州府在清雍正三年歲次丙午大旱,雍正四年歲次丁未大雨,各處崩堤,乞丐俱是,故在清雍正四年(西元1726年)時,加走建庄後第一批同語系(閩南語系-潮汕話)來自廣東省潮州府饒平縣長彬鄉人(吳)陳十四世陳善在等五兄弟從大陸來台,其中老三陳善存,老四陳善苛,老五陳善吝留在佳佐,此資料可從陳秋發老師家中族譜上獲取。
另一可推論的是老三陳善存的二哥陳善天其二兒子陳春來在四塊厝(四春)募建三山國王廟,在(清)盧德嘉撰鳳山採訪冊中記載:”四塊厝(港東),縣東三十五里,屋五間,乾隆五十九年陳春來募建,光緒十四年陳阿喜重修。
廟租十九石。
”,四塊厝(四春)三山國王廟是乾隆五十九年(西元1794)募建,若推估陳春來六十歲時募建,其父執輩來台時間與所推估於清雍正四年(西元1726)是相符的。
但有些客家學者認為”蕭氏是『善存』的元配夫人,紀錄中『丙成十月○○日己時瑞生男一』筆者認為『丙成』應是『丙辰』。
『丙辰』年乃清咸豐六年,民國前56年,西元1856年。
但是下傳到陳超確定是民前27年生。
筆者懷疑:從善存傳到陳超共有四代,四代只有區區間隔29年,意指一代只間隔七、八年,實在不可能。
一甲子60年,如果向上推估善存夫人是民前116(56+60)年生,則陳家子孫每一輩份間隔約29年,以過去墾荒的年代這樣的推算應該合理!如果合理,陳家的渡海來臺開墾則應推算至清乾隆末嘉慶初年(1795年),距離今天已經有兩百多年左右。
這是陳家祖先此時移民拓墾是可以推估考究其時代的。
”,但這其中存在著一些誤區,”蕭氏是『善存』的元配夫人”,中的”元配”值得再探討,另其侄子陳春來於乾隆五十九年(西元1794)募建,募建時不應當是嬰兒娃吧,也應當有一定年齡才對,且當初陳春來的父執輩是五親兄弟來台,所以對其”陳家的渡海來臺開墾則應推算至清乾隆末嘉慶初年(1795年)”的結論,明顯的存在著時間上的誤差!
另一支派廣東潮州府海陽縣陳姓(陳寶)遷至陳乃俊、陳乃傑兄弟所居住的附近,因其開基祖入佳佐定居之族譜中只註明—乾隆五十四年西元1789年己酉年歿,故亦推論1726年左右遷入,其後裔為陳朝欽、陳朝芳、陳秋泉等,應與吳陳第十四世陳善存等五兄弟一同移民到加走。
另有一支派饒邑陳姓(姓名不可考—後裔陳德軍、陳培源、陳惡人等)遷至今金美滿邊與陳乃俊、陳乃傑兄弟為鄰。
因其被盜的先祖墓碑上只寫上饒邑,推論該先祖很有可能亦是此時期向外移民到加走的。
以上三家族的主要考量為潮州府在清雍正三年歲次丙午大旱,雍正四年歲次丁未大雨,各處崩堤,乞丐俱是,百姓只好向外發展,尋求謀生,且向同語系的族群集中。
而在此一同時(雍正十二年,西元1733年),(吳)陳姓第十二世元勝堂陳廣字之子陳義直(毓芝)與十八番社總頭目女兒聯婚(陳阿修社),開發了加走庄以東至山麓邊,北至赤山,南至老藤林的大片土地,並開發了加走庄中庄至皮仔寮之間,筆者幸獲宗親陳漏進協助提供其祖先牌位後資料的手抄本,整理後發現其先祖陳義直與於雍正十一年(西元1733年)茄藤社番礁老、葛匏等人及墾戶陳毓芝仝立合約字應是同一人,其合約內容可參考一書。
如此也奠立了(吳)陳元勝堂在加走地區的財力與領導地位。
一般人的觀念,認為福建就一定是講閩南話及福州話,潮州地區就一定講客家話,殊不知福建西部(閩西)尤其汀州地區類似客家話的江西話(此片贛語支系才會被客籍的研究者把之劃入客家方言的支系),而廣東潮州、汕頭地區包括所謂的三陽地區(揭陽、潮陽、海陽)是為閩南語中的潮汕片以廣東汕頭話為准。
所以才有(清)王瑛曾所修的《重修鳳山縣志》中,”閩浙總督覺羅滿保”上奏的”題義民效力議敘疏”中:”查臺灣鳳山縣屬之南路淡水,歷有漳、泉、汀、潮四府之人,墾田居住。
潮屬之潮陽、海陽、揭陽、饒平數縣與漳、泉之人語言聲氣相通,而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三縣則又有汀州之人自為守望,不與漳、泉之人同夥相雜,六十年四月二十二日,賊犯杜君英等在南路淡水檳榔林招夥豎旗搶劫新園,北渡淡水溪侵犯南路營,多系潮之三陽及漳、泉人同夥作亂。
而鎮平、程鄉、平遠三縣之民,並無入夥。
”,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為現在的廣東梅縣(市)為客家庄,而潮州府所屬的潮陽縣、海陽縣、揭陽縣、饒平縣等與漳州、泉州之人語言聲氣是相通的;故此時移民而來的仍是語言聲氣相通的閩南語系人員,並沒有選擇萬巒客家相互同夥相雜,且說明了潮之三陽及漳、泉人同夥。
「粵」人並不代表全部都是客家人,潮州府所屬「粵」除了為數不多的客家人外,大部份(超過90%)操持接近潮汕腔的河洛語系住民。
吳中杰教授在其《堆外粵人—六堆周圍地區清代廣東移民屬性初探》一文中說明:
反觀屏東地區,道光二十六年之閩粵械鬥,記載於《道光朝軍機檔》,台灣總兵武攀鳳及台灣道熊一本在聯名具奏此事時,說明此次械鬥,並非單純的閩粵械鬥,因為當時與粵人鬥殺的,除了閩人外,還有素有與閩人交好的粵屬「潮」人。
相對於北台灣的閩、粵二分法,屏東地區顯現的是閩、粵、潮三分法;粵、潮同屬廣東移民,卻被分開稱呼。
吳中杰教授一舉出一些事例予以說明「可以看到,粵、潮民人甚至站在敵對的兩邊。
」而吳陳及海陽陳家則是從此地(潮州府)移民至台灣的潮民。
其時一些學者及國人的觀念,仍存在著「粵」、「潮人」就是指著客家人,「閩」就是指著閩南人,其實是錯誤的。
採其原因乃是:
1.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以前,潮州府曾管轄著廣東程鄉縣(南齊永明元年(483年)設縣)、平遠縣(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設縣)、鎮平縣(明崇禎六年(1633年)設縣)。
而在清朝雍正十一年(1733年)以後的“潮州府”,史稱一府九縣,包括:海陽、潮陽、揭陽、饒平、惠來、澄海、普寧、豐順(以上史稱八邑)、大埔等九縣。
(原八邑外,再增大埔縣,去平遠、程鄉、鎮平三縣)。
在清雍正時期以前的文章,很多提及”潮屬之鎮平、平遠、程鄉三鄉….”,殊不查大部份的客家庄在雍正十一年(1733年)以後就自潮州府剔除,另成立嘉應府。
2.日據時期種族欄的二分法,將廣東籍全列為「廣」、福建籍全列為「福」,且認為「廣」就是客家人。
這種將「廣」認定是客家人,乃受了日人讀漢書,囫圇吞棗不求甚解的結果,例如:清朝的記錄很多有著:”臺灣向系漳、泉、粵三籍民人分莊居住”,”粵民自立各營曰堆”…等等,就將.「粵民」=「客民」=「廣」,漳、泉=「福」。
就因日人錯誤的認知,才誤將閩南語系的佳佐等村編入以客籍為主的萬巒大字內,也埋下了日後閩南語系村庄建設的落後。
3.某些有心人士故意的混淆,例如加走庄不管從人文歷史、地理環境、與周圍各庄的互動等等而言,都是從廣東潮州的閩南語系及漳、泉而來的移民,卻硬生生的說成是客庄,甚至如:”三山國王廟,潮之諸邑,皆有祠祀。
粵人來臺者,咸奉其香火,故建廟云”中的三山國王廟,是凡潮之諸邑,皆有祠祀。
粵人來臺者,咸奉其香火,但卻「粵人」解釋為「客家人」,把三山國王廟說是客家庄的圖騰,是客家庄供奉的,連小學教科書中也出現如此錯誤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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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庄後第二批移民擁入加走,因好地點均已被開墾,故選擇了田頭處開立新庄而建立田頭新庄(同安陳奕龍)
在【臺灣文獻叢刊•第_191_種】台案匯錄己集,乾隆三十三年(西元1768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福建巡撫鄂寧摺-奏陳宗寶案中,有如下之記載:
“福建巡撫革職留任臣鄂寧謹奏為奏明事:竊臣查辦臺灣賊匪黃教等謀為不軌一案,訪聞得臺灣有陳宗寶其人,與生番最熟,匪夥頗多,近亦與黃教通聯,即經密飭臺灣道張珽迅速查拿。
至十二月初九日,張珽始稟覆,聞陳宗寶亦附黃教,現在擒拿等語。
經臣於參劾張珽摺內附奏在案。
臣又訪知陳宗寶曾犯徒罪,在配脫逃。
隨飛弔原卷至廈門查閱,始知陳宗寶於乾隆三十一年,經前督臣蘇昌訪聞陳宗寶現充鳳山縣番社通事,窩匪搶竊,密飭道府嚴拿。
臺灣道張珽、知府秦廷基因陳宗寶住居傀儡山加泵社生番界內,不能查拿,遂令鳳山縣知縣譚垣購線前往加泵社番界,曉諭陳宗寶自行投首,並伊所娶番婦咯根立同幼子四人一併獻出,審明夥同賊犯王賽等偷竊耕牛等案。
陳宗寶照越度緣邊關塞律減二等擬徒二年。
三十二年七月十九日發興化府屬仙遊縣楓亭驛充徒,其妻咯根立並幼子發回原籍同安縣安插。
陳宗寶於十月二十五日在配脫逃,經縣詳報,飭行各原籍查拿。
而陳宗寶已偷渡過臺。
其妻咯根立並四子,查已不在同安,亦必潛逃過海。
現在嚴飭根究查拿。
臣查陳宗寶原系伊故父陳顯所娶番婦所生,伊又娶生番之女,原屬異類。
且內地民人牽娶番婦,久經嚴禁。
陳宗寶又潛往番界,窩匪擾民,既經前督臣訪拿,道府輒以不能拿獲,誘令自首,從輕擬徒完結。
在配脫逃,偷渡回臺,又不實力查拿,縱令潛往番界。
…………”
由以上得知:
(1).陳宗寶為其父陳顯娶番婦所生。
(2).陳宗寶又娶生番之女名為咯根立,而且生幼子四人。
(3).陳宗寶原籍同安縣,為土生仔中之尤狡狡者。
(4).案件發生在清乾隆三十二年發配興化府仙遊縣楓亭驛充徒。
陳宗寶清朝乾隆三十二年(西元1767年)已生有幼子四人,故推論,若陳宗寶二十歲生子且生了四人(亦即自陳宗寶出生到其有了四子的時間,約有25年左右),其父陳顯若是二十歲時移民來台,25歲生下陳宗寶(約有5年左右),那自1767年往回算約30年,陳顯來台時間很有可能約為1740年左右,而且在《蠡測匯鈔•平傀儡山賊黨記後敘》【台灣文獻叢刊•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出版】,於乾隆三十四年(西元1769年)譚垣(桂嶠)率佳左莊鄉兵圍捕陳宗寶看出,加走是居傀儡山之要道,譚垣(桂嶠)才從佳左莊率鄉兵圍捕陳宗寶,亦即在尚未圍捕之前或在其陳宗寶父輩陳顯時,加走為其上山必經之路。
注:筆者強列懷疑,有關門上有著梅魁二字者,應是圍捕陳宗寶後所加封。
在田頭新庄往十二分方向的右邊路上有一門風水,此風水為加走地區保留至今最古老的墳墓,墓碑上刻著”銀同 清待贈顯考奕龍陳公顯妣懿範紀氏佳城嘉慶戊辰葭月吉日男五大房仝立”。
嘉慶戊辰(嘉慶十三年)為西元1808年,且為檢骨合葬的,合葬時間為西元1808年,亦即其死亡下葬時間更久,若推論其死亡下葬時間約為西元1800年左右,所以陳奕龍其生活年代與陳宗寶父輩陳顯年代大致一致,為同一時期(西元1740年左右)。
所以田頭新庄建庄應是第二批移民(同安陳奕龍,陳顯等)於西元1740年左右湧入加走時,因好地點均已被開墾,故選擇了田頭處開立新庄而建立田頭新庄。
4.建庄後第三批同語系(閩南語系-潮汕話)同是饒平人員移民來加走(饒平內沈沈進財寶)
出生於清乾隆十三年西元1749年,乾隆年間約西元1770年左右,而來加走開基的沈進財,亦即所謂的內沈(吳興堂),據民生路1-3號沈上天先生表示:(吳)陳陳瓜遷台開基於佳佐大庄後,沈家才從饒平遷來,當時可居住之地皆被瓜分佔據,當時由(吳)陳陳瓜公處出讓五分地與沈家,才有今天(吳)陳家袓宅與沈家祖宅毗鄰而居。
在內沈族譜資料中,明確書寫著大陸來台開基祖沈公進財諱茂發(1749年乾隆己巳年---乾隆十三年生),故其來台時間應晚於西元1749。
推估開基加走的時間為西元1769年左右。
5.建庄後第四批同語系(閩南語系-閩南語)同是福建人員移民來加走(長泰縣何返)
根據何家在祖墳中的”沿革簡略”:”清朝乾隆年間,西元十八世紀末,先祖何返、何張剩夫婦,由福建省漳州府長泰縣白石水何庄渡海經安平港入台灣遷居鳳山後定居萬巒佳佐田頭新庄至今已延傳九代。
西元一九九七年(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丁丑年四月五日修”。
2010.7.15筆者有幸拜會並請教田頭新庄何俊德先生,何先生提供了在加走地區絕無僅有寶貴的手抄本族譜資料”漳州府長泰縣白水何庄高曾祖歷庶流傳拾普”,其中記載著:第一世何返,生於乾隆戊寅年(西元1758年)二月初二日,卒於道光庚寅年(西元183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享年73歲”,推論該先祖應於1778年左右遷入田頭新庄,之所以會遷入田頭新庄,推估主要是同語系的同安人已在此定居,且因同安縣西面與長泰縣相接壤,人不親,土親,且是同持閩南語系人員,信息相通,相互影響而移民加走。
6.其他:除了三厝廟徐姓較早遷入加走之外,其他各姓大約分成二組:
(1).漳州、泉州移入者,大多約與同安陳奕龍時期的西元1740年或1778年左右與田頭新庄何姓同時期來加走地區建立見月庄、崙仔頂等庄,且約於西元1900左右遷入加走本庄。
•徐姓家族:一樣住在大庄的另一大姓徐姓家族(堂號:東海),其開基祖為徐印,該祖宅地在三和官的右後方,與沈榮銀先生宅毗鄰,但老宅已看不出,因其族譜資料尚未收集到,無法陳述。
•黃姓家族:此一黃姓家族主要為見月宅散庄時遷入,該家族遷入加走之開基祖為黃傳,黃恭庭為其家族代表。
•紀姓家族:此一紀姓家族主要為見月宅散庄時遷入,較早期遷入者遷入崙仔頂,後期遷入者遷入新街地區,後來連同早期遷入崙仔頂的紀姓家族也自崙仔頂遷出,使得崙仔頂也變成一片田地而無庄頭聚落,自崙仔頂遷入新街地區的為紀番,紀明串為其家族代表。
⑵.廣東潮州府持閩南語系-潮汕話移入者,大多約於西元1850年左右自萬丹下蚶直接遷入居住在加走老鄉或同族的附近。
•(外沈1)沈姓家族:一除了內沈,尚有在大陸廣東省潮州府饒平縣屬同祖的外沈(吳興堂),較值的注意的是,該外沈的遷移路線與(吳)陳遷台的路線有其相似處。
外沈是在內沈遷居加走之後才由萬丹下蚶遷至四塊厝,因常被欺侮,才又遷入佳佐,其開基加走的開基祖一世祖及二世祖均已不可考,傳至沈萬生公時,資料才較清晰,墓碑上刻著饒平堂號。
其家族代表為沈慶熙,沈上天等。
•(外沈2)沈姓家族:目前在佳佐有三大沈姓,住435番地的內沈(三厝廟)沈榮銀為代表,住479番地從萬丹下蚶遷四春再遷佳佐的外沈,以沈上天/沈慶義/沈慶熙為代表.以及住421番地也是來自萬丹下蚶的其他沈姓,以沈阿斗/沈萬連/沈水勝為代表,而其資料係來自村內對耆老者訪談及各家族墓碑的整理,而第幾代的代數來自沈老生家族的墓碑資料的代數,輔以現存者對各房長者的尊稱而建立各代數的關係,原本心想是沈永一脈傳世,但輔以各房長者對其他房的稱呼,並非如此,各房實是伯叔的關係,亦即是堂兄弟幾個人,約於西元1850年左右,自萬丹下蚶來佳佐定居(主要推論為:宗親沈萬連先生稱其曾祖父沈永自萬丹下蚶遷入佳佐,沈永,沈桂,沈安德等並非親兄弟,故推測沈永應與其同宗之堂兄弟一同遷至佳佐,並且依據日據時期1905年的普查資料中有沈漏用,沈知壽,沈教,沈進嶺,沈氏里等戶長資料,故往前推50年左右遷入佳佐),而外沈1亦是從萬丹下蛤遷來,該祖為饒平沈姓,故亦推論其他沈姓亦是由廣東饒平而來,與操同一潮汕話語系(閩南語系)的吳陳,清陳,內沈等均來自饒平持潮汕話的閩南人。
⑶.約於西元1850年後,有從從客家村移入至加走村,其祖籍主要是廣東梅縣等四縣的居民。
主要有宋姓及劉姓兩大姓家族,宋姓家族代表為宋獅,宋英傑等,劉姓家族代表為劉秀山,劉秀嶼等。
綜合以上資料,很明顯的區分就是在日據時代初期,住加走庄主核心的人員,縱使遷入時間不同,但幾乎是來自潮州府操同一潮汕話語系(閩南語系)的,而住加走庄外圍地區的人員,幾乎是遷自漳、泉二府的閩南語系人員。
下圖淺藍色者為閩籍所居之地區,而淺紫色者為潮州人所居之地區。
《閩籍-(淺藍)、潮州府(淺紫)及客家居民(紅色)在加走庄分佈概況圖---陳生秋繪製》
發表於2013/11/2108:3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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