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讀判決- <不得上訴第三審的例外?>... |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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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屬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款之罪,原不得上訴,惟因第一審判決無罪,本院改判有罪,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5項:「經判定犯罪者,有權聲請上級法院依法覆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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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刑事訴訟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編章節條文 ... 不服高等法院之第二審或第一審判決而上訴者,應向最高法院為之。 最高法院審判不服高等法院第一審判決之上訴,亦適用第三審程序。 ... 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 ...
- 2臺灣高等法院-業務簡介-刑事-刑事簡介-刑事上訴第三審注意事項
當事人對高等法院之第二審或第一審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最高法院。(惟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項所列各罪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院 ...
- 3不是說好至少要給予一次上訴救濟機會嗎!?—刑事訴訟法第 ...
隨著第376條修法草案的快速通過,上述(一)、(二)案例迎刃而解:「I、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院所為無罪、 ...
- 4刑事訴訟法-第三審-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 3people.com.tw - /
(一)當事人對高等法院之第二審或第一審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刑事訴訟法第376條所列各罪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 5刑事訴訟法§376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但第一審法院所為無罪、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之人得提起上訴: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