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組織法§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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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設懲戒法庭,分庭審判公務員懲戒案件,其庭數視事務之繁簡定之。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懲戒法庭第一審案件之審理及裁判,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並由 ... 現在位置: 條文內容 加入資料夾: 儲存 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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