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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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依前條規定申請審議時,應於接到勞保局核定通知文件之翌日起六十日內,填具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以下簡稱審議申請書),並檢 ... | | | | | | 【現在位置】〉〉【更新】2019/11/23【貼心小幫手】(1)(2)PC鍵盤CTRL+滑鼠滾輪往前滑動,調整放大﹝字型比例﹞100%~400%(3)尋找本頁關鍵字,PC鍵盤最左下CTRL+﹝F﹞,輸入您的關鍵字(4)PC鍵盤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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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英譯法規中文內容(Chinese Content)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法規名稱(Title):, 農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英 ... 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以下均稱申請人)對保險人下列事項之核定發生爭議時,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審議:.
- 2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受益人或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以下均稱申請人) 對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 下列事項之核定發生爭議時,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 ...
- 3司法周刊-進階搜尋-勞保爭議之申請審議期間規定無違 ... - 司法院
作成決議:. 勞工保險條例第5條第3項規定:「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
- 4權益案件-申請爭議審議的限期及方式如何?申請書如何取得 ...
依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4條及第14條規定,申請人申請審議,應於健保署核定通知文件達到之次日起60日內,填具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申請書,並檢 ...
- 5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保險對象、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於保險人核定下列全民健康保險權益案件有爭議時,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權益案件之審議: 一、關於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