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沿革 - 懲戒法院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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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憲法施行後,懲戒權從行政逐漸劃分至司法。
74年公務員懲戒法及公務員委員會組織 ... 至此,懲戒案件之審理由原全體委員參與審議會決議方式改以組成合議庭審理,分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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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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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務員懲戒制度之建立,始自憲法施行前,早於北京政府時期即設有文官懲戒委員會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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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委員,其身份保障與何者相同?(A)法官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第3 條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應就具有左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 ... 一、行政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均係綜理各該機關行政事務之 ...
- 2懲戒法院新聞稿 發稿日期:109年7月17日 發稿單位:書 記 廳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於109年7月17日改制為懲戒法院,對於我國法院組織的改革, ... 最重要的就是第一審的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的合議庭組成,除了3名職業法官外, ...
- 3懲戒法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4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或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 ...
- 5本院沿革 - 懲戒法院 - 司法院
至憲法施行後,懲戒權從行政逐漸劃分至司法。74年公務員懲戒法及公務員委員會組織 ... 至此,懲戒案件之審理由原全體委員參與審議會決議方式改以組成合議庭審理,分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