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申報綜合所得稅子女之免稅額,得協議由一方申報,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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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重複申報扶養未成年子女或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子女免稅額者,應由離婚夫妻雙方先自行協議,若無法進行或達成協議,國稅局 ... 訊息 關閉 > >
延伸文章資訊
- 1人生大事-出生篇-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二)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二、扣除額:……(三)列舉扣除額:……6.幼兒學前特別 ...
- 2伍、扣除額篇-國稅節稅手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3叁、免稅額、基本生活費差額及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減除金額篇 ...
原則上受扶養者當年度所得不高於免稅額及扣除額之合計數時,始有節稅實益。 ... (二) 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20歲者〔民國89年(含該年)以後出生者;縱有所得, ...
- 4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須為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始得列報扣除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第5小目規定,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的教育學費每人每年可扣除新臺幣(下同) ...
- 5108 年度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標準一覽表
其餘納稅義務人、配偶、受扶養親屬88,000 元. 各. 項. 扣. 除. 額. 標準. 扣除額. 單身者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每人每年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