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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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1.承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02)23961266#6011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高雄辦事處(07) ... 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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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請領手續: (1)於生育給付申請書上填妥各項資料、地址,以及匯入帳戶(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局帳戶請選擇一項勾填,勾選金融機構帳戶者必須是國內的帳戶),申請人簽名或蓋章,於指定欄位貼妥要匯入給付之金融機構存簿封面(要有戶名及帳號)影本。

(2)應備文件: A.嬰兒出生證明書。

B.早、死產者,並應檢附醫療院所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所出具之證明書。

(應載明早、死產日期、胎兒妊娠週數或嬰兒體重或最終月經日期) 上述出生證明書及早、死產證明書均應載明產婦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基本資料。

※將前述各項書表證件(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得免附前述證明文件)及生育給付申請書以掛號直接寄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或送交到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收件即可。

4.生育給付公式: 給付金額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時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

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即雙胞胎給付4個月、3胞胎給付6個月,以此類推(若被保險人於104年12月17日以前分娩或早產,依當時適用之法律,生育給付為1個月)。

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

5.領取生育給付的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也就是從被保險人分娩之日起5年內必須儘速申請,超過5年就不能再申請了。

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

例如國保被保險人分娩,其配偶為農保之被保險人並已請領農保生育給付,則被保險人不得以同一生育事故重複請領國保生育給付。

生育給付申請書  ▌本局簡介 .局長簡介.組織編制.各單位業務職掌與聯絡資訊.交通地圖與聯絡資訊▌宣導專區 .影音專區.社福專刊.社福廣播 ▌福利專區 .少子女化對策專區.強化社會安全網.兒童及少年福利.托育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社會救助.婦女福利.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新住民家庭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 .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社區發展協會.人民團體.合作社.公益勸募.社福基金會.災害整備與災後重建.統計專區.政府資訊公開.研究發展.檔案應用專區.國民年金 ▌公告資訊 .最新消息.重要訊息.社政新聞.活動訊息.採購公告.人事徵才.施政重點 .裁罰公告 ▌便民服務 .福利地圖.福利諮詢.聯絡我們.下載專區.法規下載.常見問題.捐款及徵信.公益彩券.愛心「捐贈碼」專區 服務時間: (07)334-4885【各單位聯絡電話】[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12:00下午01:30~05:30 地址: 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相關服務專線 保護專線:113 長照服務專線:1966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07-3344885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07-3943322 累計瀏覽人次自105年1月1日起累計:55131536 copyright102高雄市政府社會局SocialAffairsBureauOfKaohsiungCityGovernment.AllRightReserved 建議使用IE10.0以上.螢幕解析度為1200x900隱私權政策|網站安全政策|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closewindow 福利專區 少子女化對策專區 強化社會安全網 兒童及少年福利 托育福利 老人福利 身心障礙福利 社會救助 婦女福利 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 新住民家庭服務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 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 社區發展協會 人民團體 合作社 公益勸募 社福基金會 災害整備與災後重建 統計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研究發展 檔案應用專區 國民年金 公開資訊 最新消息 重要訊息 社政新聞 活動訊息 採購公告 人事徵才 施政重點 便民服務 福利地圖 福利諮詢 聯絡我們 下載專區 法規下載 常見問題 捐款及徵信 公益彩券 愛心「捐贈碼」專區 宣導專區 影音專區 社福專刊 社福廣播 機關介紹 局長簡介 組織編制 各單位業務職掌與聯絡資訊 交通地圖與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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