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0 年12 月23 日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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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電子報 相關法條 ( 民國70年12月23日 ) 乙刑事部分 一第三審上訴有關認定違背法令之界限 (一)第三審為法律審,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 理由,不得為之,此為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七條所明定,所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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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裡,高等法院上訴到最高法院時最高法院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97條及401條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後,判決書最後有寫「如不服本判決,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