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 - 人權團結聯盟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第26條.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應當免費,至少在初級和基本階段應如此。

初級教育應屬義務性質。

技術和職業教育應普遍設立。

高等教育應根據成績而對所有人平等 ... Signout zh語言 繁體中文|Chinese Deutsch|German Dansk|Danish English|English Ελληνικά|Greek Español(Latino)|Spanish Español(Castellano)|Castilian Français|French עברית|Hebrew Italiano|Italian 日本語|Japanese Magyar|Hungarian Nederlands|Dutch Norsk|Norwegian Português|Portuguese Português(Brazilian)|BrazilianPortuguès Русский|Russian Svenska|Swedish E-COURSE 第26至第30條 0% × 歡迎來到人權E-Course 謝謝你註冊本課程!你將觀賞影片並閱讀資料,內容生動而完整,清楚說明30條基本人權。

你可以追踪自己的進度,在下次登入時,你將會從上次你登出的地方開始。

現在,按下「繼續」鍵開始你的第一步。

繼續 觀賞上方的影片,然後繼續 正確答案! 很抱歉,那個答案不正確。

gcui_courses:you_got_score 下一個 結束 重新開始 gcui_courses:online_course_cert_text 第26至第30條 1.查一下你的字彙 2.《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 3.人權第26條,接受教育的權利 4.《世界人權宣言》第27條 5.人權第27條,著作權 6.《世界人權宣言》第28條 7.人權第28條:一個自由而公平的世界 8.《世界人權宣言》第29條 9.人權第29條:責任 10.《世界人權宣言》第30條 11.人權第30條,沒有任何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12.常識測驗 VideosZipFile BookletPDFZipFile arrow drop menu cross articles-26-30 5.2 閱讀 《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 第26條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應當免費,至少在初級和基本階段應如此。

初級教育應屬義務性質。

技術和職業教育應普遍設立。

高等教育應根據成績而對所有人平等開放。

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教育應促進各國、各種族或各宗教集團間的了解、容忍和友誼,並應促進聯合國維護和平的各項活動。

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

繼續 × 登入 註冊 登入 登入 忘記你的密碼? GOOGLE 你已準備好開始你的《人權》E-Course 1 開始前請先設立帳號 2 Lastdetails... Great!Youarejustabouttobegin.Pleasefillinorverifytheinformationbelow. 註冊 忘記你的密碼? GOOGLE 不用了,謝謝,繼續瀏覽 × 很抱歉,無法認定%email%為使用名稱或電子郵件地址。

重設你的密碼 在設立帳號時,請提供你的電子信箱。

我們會寄一封附有連結的電子郵件給你,讓你重設密碼。

送出郵件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