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換補休1:1計算?學者:勞動部自己打臉- 今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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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看見明天 × 加班費換補休1:1計算?學者:勞動部自己打臉 龔雋幃 焦點新聞 2018-02-04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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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之補休,其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 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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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有關延長工時工資究應以小時或分鐘作為計算單位,法令對此並無明文,雇主如使勞工延. 長工作時間提供勞務,延長工時的時數若經雇主認定未滿1小時(如30 ...
- 3【加班補休規定】 @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痞客邦::
所謂「工資計算標準」,係指以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當日,勞雇雙方原所約定不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及延長工時乘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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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32條之1第2項後段規定:「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因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