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換補休1:1計算?學者:勞動部自己打臉- 今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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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看見明天 × 加班費換補休1:1計算?學者:勞動部自己打臉 龔雋幃 焦點新聞 2018-02-0419:54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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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32條之1第2項後段規定:「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因此 ...
- 2工資懶人包|員工補休沒休畢,工資到底怎麼算才不違法?
安安大家好,相信只要是能申請「補休」的公司,都會遇到一個問題:員工 ... 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 ... 白話文:員工超時工作可以換加班費或補休,如果...
- 3【加班補休規定】 @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痞客邦::
所謂「工資計算標準」,係指以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當日,勞雇雙方原所約定不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及延長工時乘數計算之。
- 4HR解惑小教室-第2問. 離職時加班時數沒用完,怎麼算薪資 ...
離職時需結算剩餘未休之補休時數,剩餘之時數則需以原加班當日之工資計算,依平日加班或休息日加班之標準計算加班費發放。 法規補充:. 1.
- 5加班費、補休
A:. 1.有關延長工時工資究應以小時或分鐘作為計算單位,法令對此並無明文,雇主如使勞工延. 長工作時間提供勞務,延長工時的時數若經雇主認定未滿1小時(如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