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作業申請 - 彰化縣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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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來台後,除有受雇者得從受雇日參加全民健保外,其餘應自持有居留證明文件滿6個月起,始可參加全民健保。

有鑑於產前檢查是為了保護孕婦、胎兒健康及預防孕期與 ... Skiptomaincontent 為民服務 便捷服務中心 醫療(事)機構/人員申辦專區 藥事機構及醫療器材商申辦專區 食品業者及加水站設置專區 食品從業人員申辦專區 食品業者登錄專區 彰化縣加水站(車)設置申辦專區 食品業者主動通報專區 長照機構專區 糖尿病共同照護網申辦專區 外籍移工健康管理核備作業申請說明 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作業申請 特殊群體生育調節補助作業申請 彰化縣骨質密度巡迴篩檢服務 幸福就醫~弱勢族群免收門診掛號費 本縣特色醫療及罕病服務資訊 TFDA食品檢驗機構認證一覽表 滿意度調查結果 電話禮貌測試結果 網網相連 ODF開放文件格式專區(OpenDocumentFormat) Skiptomaincontent 為民服務申辦業務 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作業申請 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作業申請       新住民來台後,除有受雇者得從受雇日參加全民健保外,其餘應自持有居留證明文件滿6個月起,始可參加全民健保。

有鑑於產前檢查是為了保護孕婦、胎兒健康及預防孕期與臨產時可能發生的問題,以俾及時發現及時提供妥善之防範或治療,故產前檢查是孕期保健的重要措施之一,有益於孕期、分娩及產後期間之母子安全。

一、補助對象、項目: 配偶為中華民國國民之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費用 二、產前檢查單申請流程: (一)配偶為我國國民之新住民懷孕婦女檢附資料: 1.戶口名簿正本或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2.居留證正本 (二)至所在地之衛生所提出申請 (三)個案產前檢查需備文件: 1.個案持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個案紀錄聯1份、孕婦乙型鏈球菌檢查紀錄表1份及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紀錄表2份,配合產檢使用,連同孕婦健康手冊至醫療院所接受產前檢查 2.每次產前檢查使用1張個案紀錄聯,除特殊原因,遺失不再補發 三、本項服務經費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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