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分紅無罰則勞團轟芭樂票- 政治- 自由時報電子報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公司法修正案規定,公司章程應規定年度盈餘的定額或比率,做為員工酬勞,並以股票或現金為之;酬勞發放規定,應由董事會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
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Chrome、Firefox或MicrosoftEdge的瀏覽器。
延伸文章資訊
- 1員工分紅未發放轉其他收入申報@ 正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痞客 ...
台中市余小姐問:公司原認列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後因某些因素並未發放,應如何處理? 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答覆:員工分紅費用化自 ...
- 2公司法修正員工酬勞相關因應_財稅新知_財稅資訊| 高平聯合 ...
三、建議及因應倘貴公司章程尚未符合上開修正後公司法第235條之1規定,於105年分配104年度盈餘及酬勞時,公司將遇適法性問題,若没發放員工酬勞,員工 ...
- 3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 全國創新創業總會
非員工股利,只要公司結算有盈餘,就須發放,但其金額由公司自訂, ... 5、未修章,無法分配員工酬勞,公司法沒有罰則,但員工權益受損,要 ...
- 4公司法第235條及第235條之1修正- 理律法律事務所
另依經濟部函,員工酬勞係一年分派一次,惟實際發放予員工時,得一次全額發放或分次發放,均無不可,由公司自行決定。 5. 過渡期間處理方式:.
- 5公司法第235條之1-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 ... 準此,員工酬勞係1年分派一次,至於發放給員工時,一次全額發放或分次發放,均屬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