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 臺北市政府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民國110年04月12日星期一20時40分 全站查詢: 現在位置:>法規資訊 字級: 中央現行法規 法規類別: 行政/經濟/商品檢驗 名 稱: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57年3月15日
延伸文章資訊
- 1商品檢驗法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 2經濟部公告應施檢驗商品 - Yahoo拍賣服務網站
依照商品檢驗法第8條,如果您是自行進口(包含代購業者)或製造(包含組裝及修改)應施檢驗商品銷售,即負有報驗義務,而這些應施檢驗商品在未完成檢驗規定前是 ...
- 3商品檢驗法及相關規定介紹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先行放行(一). 第7條. 先行放行:先通關再檢驗,不能運出儲存地點. ▫ 逐批檢驗、監視查驗. ▫檢驗處理期間5日以上. ▫未為中文標示或商品 ...
- 4商品檢驗法第49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標準檢驗局為確保商品符合本法規定,得派員對下列場所之應施檢驗商品執行檢查: 一、陳列銷售之經銷場所。 二、生產或存放之生產廠場或倉儲場所。 三、安裝 ...
- 5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 臺北市政府
名稱:, 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57年3月15日. 沿革:, 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經濟部經標字第0960460630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三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