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第9 -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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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院審理事件,除為前二條處置者外,應對少年以裁定諭知左列之保護處分: 一、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二、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
三、交付安置於適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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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現行法規
少年事件處理法
(
民國89年02月02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9條
少年調查官職務如左:
一、調查、蒐集關於少年保護事件之資料。
二、對於少年觀護所少年之調查事項。
三、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少年保護官職務如左:
一、掌理由少年保護官執行之保護處分。
二、法律所定之其他事務。
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執行職務,應服從法官之監督。
檢視現行法條
第19條
少年法院接受第十五條、第十七條及前條之移送、請求或報告事件後,應先由少年
調查官調查該少年與事件有關之行為、其人之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形、
社會環境、教育程度以及其他必要之事項,提出報告,並附具建議。
少年調查官調查之結果,不得採為認定事實之唯一證據。
少年法院訊問關係人時,書記官應製作筆錄。
檢視現行法條
第42條
少年法院審理事件,除為前二條處置者外,應對少年以裁定諭知左列之保護處分:
一、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二、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
三、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
四、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少年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於為前項保護處分之前或同時諭知左列處分:
一、少年染有煙毒或吸用麻醉、迷幻物品成癮,或有酗酒習慣者,令入相當處所實
施禁戒。
二、少年身體或精神狀態顯有缺陷者,令入相當處所實施治療。
第一項處分之期間,毋庸諭知。
檢視現行法條
第44條
少年法院為決定應否為保護處分或應為何種保護處分,認有必要時,得以裁定將少
年交付少年調查官為六月以內期間之觀察。
前項觀察,少年法院得徵詢少年調查官之意見,將少年交付適當之機關、學校、團
體或個人為之,並受少年調查官之指導。
少年調查官應將觀察結果,附具建議提出報告。
少年法院得依職權或少年調查官之請求,變更觀察期間或停止觀察。
檢視現行法條
第50條
對於少年之訓戒,應由少年法院法官向少年指明其不良行為,曉諭以將來應遵守之
事項,並得命立悔過書。
行訓戒時,應通知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輔佐人到場。
少年之假日生活輔導為三次至十次,由少年法院交付少年保護官於假日為之,對少
年施以個別或群體之品德教育,輔導其學業或其他作業,並得命為勞動服務,使其
養成勤勉習慣及守法精神;其次數由少年保護官視其輔導成效而定。
前項假日生活輔導,少年法院得依少年保護官之意見,將少年交付適當之機關、團
體或個人為之,受少年保護官之指導。
檢視現行法條
第51條
對於少年之保護管束,由少年保護官掌理之;少年保護官應告少年以應遵守之事項
,與之常保接觸,注意其行動,隨時加以指示;並就少年之教養、醫治疾病、謀求
職業及改善環境,予以相當輔導。
少年保護官因執行前項職務,應與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為必要之
洽商。
少年法院得依少年保護官之意見,將少年交付適當之福利機構或教養機構、慈善團
體、少年之最近親屬或其他適當之人保護管束,受少年保護官之指導。
檢視現行法條
第52條
對於少年之交付安置輔導及施以感化教育時,由少年法院依其行為性質、身心狀況
、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分類交付適當之福利、教養機構或感化教育機構執行
之,受少年法院之指導。
感化教育機構之組織及其教育之實施,以法律定之。
檢視現行法條
第53條
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三年。
檢視現行法條
第55條
保護管束之執行,已逾六月,著有成效,認無繼續之必要者,或因事實上原因,以
不繼續執行為宜者,少年保護官得檢具事證,聲請少年法院免除其執行。
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認保護管束之執行有前項情形時,得
請求少年保護官為前項之聲請,除顯無理由外,少年保護官不得拒絕。
少年在保護管束執行期間,違反應遵守之事項,不服從勸導達二次以上,而有觀察
之必要者,少年保護官得聲請少年法院裁定留置少年於少年觀護所中,予以五日以
內之觀察。
少年在保護管束期間違反應遵守之事項,情節重大,或曾受前項觀察處分後,再違
反應遵守之事項,足認保護管束難收效果者,少年保護官得聲請少年法院裁定撤銷
保護管束,將所餘之執行期間令入感化處所施以感化教育,其所餘之期間不滿六個
月者,應執行至六月。
檢視現行法條
第56條
執行感化教育已逾六月,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得由少年保護官或執行機關檢具
事證,聲請少年法院裁定免除或停止其執行。
少年或少年之法定代理人認感化教育之執行有前項情形時,得請求少年保護官為前
項之聲請,除顯無理由外,少年保護官不得拒絕。
第一項停止感化教育之執行者,所餘之執行時間,應由少年法院裁定交付保護管束
。
第五十五條之規定,於前項之保護管束準用之;依該條第四項應繼續執行感化教育
時,其停止期間不算入執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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