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任各級行政法院法官遴選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五)曾經參加司法院所舉辦之行政訴訟業務研討會者。
參加遴選法官應檢附前項第二款各要件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由司法院認定之。
第4 條. 改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應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延伸文章資訊
- 1現任院長 - 最高行政法院 - 司法院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18期結業; 臺灣新竹、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 臺灣桃園、板橋地方法院法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 ...
- 2最高行政法院-認識本院-法官名錄及事務分配-法官名錄-法官 ...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 經歷: 司法院職務法庭法官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檢察官 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法官代表 ...
- 3法官法修正第二條
一、司法院院長指定十一人。 二、法官代表十二人:最高法院法官代表一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及. 懲戒法院法官代表一人、高等法院法官代表二人、高等行政法院及.
- 4吳明鴻(法官)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吳明鴻(1953年-),中華民國法官、檢察官,現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於政大法律系畢業後取得政大地政研究所碩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第十八期結業,歷任新竹、台北 ...
- 5行政法院組織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綜理全院行政事務。 前項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應就具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或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資格,並有領導才能者遴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