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任各級行政法院法官遴選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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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曾經參加司法院所舉辦之行政訴訟業務研討會者。

參加遴選法官應檢附前項第二款各要件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由司法院認定之。

第4 條. 改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應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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