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臺中市市立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 ... - 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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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符前項因重病住院之條件,而事病假超過二十八日(需扣除家庭照顧假及生理假之日數)者或因病已達延長病假者均應考列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

十、.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市立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100年03月15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人字第1000013104號函 法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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