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臺中市市立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 ... - 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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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符前項因重病住院之條件,而事病假超過二十八日(需扣除家庭照顧假及生理假之日數)者或因病已達延長病假者均應考列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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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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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市立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100年03月15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人字第1000013104號函
法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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