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歷史、規則及行事方式參考手冊¶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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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在提交法案、制定附屬法例前,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
... 如果行政長官拒絕辭職,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調查議案並進行辯論,議案如分別獲出席會議的兩 ...
第5章
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
在《基本法》訂立的香港特區政治體制下,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是"相互制衡
延伸文章資訊
- 1香港便覽- 政府的結構
行政會議的職權:行政會議通常每周舉行一次會議,由行. 政長官主持。《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 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定附屬法例和解散立法會 ...
- 2立法會:「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議案辯論(只發中文稿)
行政機關負責擬定及提出法案,而法案必須經立法會通過,由行政長官簽署、公布,方能生效。每年的財政預算案由行政機關負責編制,而立法會則負責審核及通過。
- 3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 ...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
- 4有問有答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法案委員會; 法案需要在立法會會議進行甚麼程序,才能成為法例? ... 行政長官會不時出席立法會會議,向立法會發言、答覆議員向其提出的質詢,以及向議員簡報 ...
- 5行政會議 - 行政長官
按照基本法,行政會議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行政會議每周舉行一次會議,由行政長官主持。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定附屬法規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