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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勞退舊制)課予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之義務,由雇主依勞工每月薪資 ... 職工福利金條例的適用對象工廠、礦場或平時僱用職工50人以上的金融機構、公司、行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業務專區 勞動政策、國際事務 勞動關係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 勞動保險 勞動福祉、退休 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 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外國人才事務 其他重要專區 勞動部所屬機關 首頁 業務專區 勞動福祉、退休 瀏覽人次:420410 最後異動日期:2021/11/25 我要發問 至常見問答查詢 我要繼續寫信 勞退舊制 收合 勞動基準法(勞退舊制)課予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之義務,由雇主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15%按月提撥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

此帳戶專款專用,所有權屬於雇主,並由臺灣銀行(信託部)辦理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

當勞工符合退休條件向雇主請領退休金時,雇主可由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支付。

勞工退休金條例94年7月1日施行後,於該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或選擇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而保留舊制工作年資者,其舊制工作年資之退休金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退休要件 退休金給付標準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制度 勞退舊制試算軟體 各縣市政府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查核情形 勞工得開立專戶存入退休金不受扣押 勞退新制 收合 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施行後,雇主應為適用該條例退休金制度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或選擇為勞工投保年金保險,雇主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

另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並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此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

資遣費 收合 資遣費 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或第14條及第20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第24條規定終止時,雇主應發給勞工資遣費。

資遣費之工作年資採計,依勞動基準法第57條及第84條之2規定,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並自受僱之日起算。

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施行後,資遣費之給與,依勞工適用新制或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舊制)之工作年資,分別計算。

舊制資遣費 新制資遣費 資遣費試算表 職工福利 收合 為照顧勞工生活,提升職工福利,政府頒布《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公、私營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依法提撥職工福利金,並由勞資雙方共同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職工福利事業,以提供勞工食衣住行育樂等方面福利。

近年來職工福利金的運用已朝向多元化發展,更有助於提升企業員工福利。

職工福利金條例的適用對象工廠、礦場或平時僱用職工50人以上的金融機構、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之其他企業組織。

職工福利委員會之設置適用職工福利金條例之事業單位應依該條例及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規定,訂定規章,並向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設立申請。

有關職工福利委員會線上申請作業,可至本部勞工福利資訊網/線上申辦/籌備申請項下辦理。

職工福利金的保管動用由勞資雙方共同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辦理。

職工福利金應存入公營或民營銀行。

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及項目1.福利輔助項目:婚、喪、喜、慶、生育、傷病、急難救助、急難貸款、災害輔助等。

2.教育獎助項目:勞工進修補助、子女教育獎助等。

3.休閒育樂項目:文康活動、社團活動、休閒旅遊、育樂設施等。

4.其他福利事項:年節慰問、團體保險、住宅貸款利息補助、職工儲蓄保險、職工儲蓄購屋、托兒及眷屬照顧補助、退休職工慰問、其他福利等。

勞工福利資訊網為提供事業單位及職工福利委員會更多有關企業勞工福利及職工福利金制度相關資訊,本部已建置勞工福利資訊網,歡迎多加利用。

工作與生活平衡及員工協助方案 收合 工作與生活平衡 員工協助方案 企業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 收合 企業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 輔導雇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收合 本部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自92年開始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針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者,提供就學補助,補助金額從4千元至2萬元不等。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者(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申請期間配合學校開學時間,為每年2月及9月,並依本部公告為準,若有相關需求者,亦可撥打本部免付費服務電話1955詢問相關事宜。

勞動部110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10年9月6日起受理申請,至110年10月14日截止。

失業勞工朋友可以選擇郵寄或是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

郵寄申請者,紙本申請書表可至本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書表及檔案下載」處,下載列印相關申請書表,或到各地方政府、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服務中心(就服臺)、勞保局各辦事處等地點索取。

線上申請者,請至本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

補助對象(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第1、2、3、4項條件): 1、申請人屬於下列勞工之一:  (1)依勞保局投保資料,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0年10月14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即110年9月14日以前失業者),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2)或勞工於110年10月14日已就業,惟於前一年內(即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本項勞工須於前1年內同時具備非自願離職、經核付失業給付及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等3項條件) 2、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資料,申請人及其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148萬元以下。

3、申請人於110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4、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補助標準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3,600元。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4,000元。

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請注意: 1.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不在補助範圍。

2.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

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勞動基金監理與運用 收合 勞動基金監理 勞動基金運用 商港服務費福利專款運用 收合 商港服務費福利專款運用 商港服務費福利專款運用 歷史專區 收合 收合 本部簡介 正副首長介紹 職掌及組織 勞動大事紀 勞動部辦公位置地圖點位 聯絡資訊 新聞公告 新聞稿 即時新聞澄清 公布欄 就業資訊 歷史新聞 業務專區 勞動政策、國際事務 勞動關係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 勞動保險 勞動福祉、退休 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 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外國人才事務 其他重要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預算、決算書及會計月報 研究報告與出版品 捐補助專區 性別平等專區 廉政專區 人權專區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人民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案件統計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 本部及所屬機關行動服務發展現況 開放資料 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 主管勞動業務財團法人 內部控制聲明書 便民服務 勞工行政救濟案件資訊整合平台 加班費試算系統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 加班輪班間隔及例假線上備查系統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 保險費及給付簡易試算 勞工申訴專區 勞動部檔案資訊應用申請區 遊說法專區 個人資料管理 國家賠償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勞動統計專網 統計查詢網 電子書 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 行業職業就業資訊 統計通報 性別統計專區 族群統計 預告統計資料發布 統計調查 網路填報系統 重要統計事項變更 統計名詞 統計業務簡介 相關連結 國外勞工業務網站 消費者保護 勞工體格及檢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名單 勞動部公文附件下載區 外部連結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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