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功能論的法律社會學帕森思法律觀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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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爾幹便以犯罪的社會事實來說明他心目中正常的與病態的狀況。
犯罪是反常的社會行徑,但幾乎都存在於每一個社會中。
因之, ...
結構-功能論的法律社會學-—
帕森思法律觀的介紹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
洪鎌德教授
中文摘要
本論文首述社會學與人類學中的功能理論,介紹墨頓顯性的與隱性的功能說,再簡介帕森思的生平、著作與學說主旨。
接著描寫帕氏社會體系論中四大主要功能:適應、目標達致、整合與類型保持。
法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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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爾幹雖然指出教育負有統合社會成員以維持和諧運作的功能,然而其中的歷程卻. 未見論及,對此派森思(Parsons, 1961)延申涂爾幹的論點,提出社會化( ...
- 2結構功能論的法律社會學帕森思法律觀的介紹
涂爾幹便以犯罪的社會事實來說明他心目中正常的與病態的狀況。 犯罪是反常的社會行徑,但幾乎都存在於每一個社會中。因之, ...
- 3涂爾幹結構功能論-阿摩線上測驗
和諧理論學派(結構功能論).※主要學家:涂爾幹(E. Durkheim)、帕森士(T. Parsons)、墨頓(R. K. Merton)、特諾(R. H. Turner)、賀珀(E. Hoppe.
- 4社會學理論基礎
進化均會改變一個社會內部的結構功能,被視為「社會達. 爾文主義」首倡者。 ... 員凝聚的基礎(功能論觀點)。 ... 斯賓塞、涂爾幹、韋伯三者思想區辨. 斯賓塞涂爾幹 ...
- 5structural functionalism - 結構功能論 - 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
結構功能論的基本觀點源於19世紀的英、法兩國。英、法兩國的古典社會學者孔德(A. Comte)、斯賓塞(H. Spencer)和涂爾幹(E. Durkheim),及20世紀兩位人類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