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爾幹結構功能論-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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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理論學派(結構功能論).※主要學家:涂爾幹(E. Durkheim)、帕森士(T. Parsons)、墨頓(R. K. Merton)、特諾(R. H. Turner)、賀珀(E. Hoppe. × 載入中..請稍候.. 關閉 喊話 功能列表
延伸文章資訊
- 1涂爾幹| 哲學新媒體
涂爾幹與馬克思、韋伯並稱社會學三大家,被視為現代社會學的奠基者之一。 ... 以及這些制度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結果就是他的作品經常被連結到結構功能論(link ...
- 2結構功能論的法律社會學帕森思法律觀的介紹
涂爾幹便以犯罪的社會事實來說明他心目中正常的與病態的狀況。 犯罪是反常的社會行徑,但幾乎都存在於每一個社會中。因之, ...
- 3論涂爾幹,韋伯及馬克斯的古典社會學理論@ Devil Red :: 痞客 ...
他認為社會上的事物難以完全互相匹配,社會是以一個『組合』(package)的形式出現,沒有一定的因果關係,這有點像涂爾幹所提出的功能關係 ...
- 4社會學理論基礎
進化均會改變一個社會內部的結構功能,被視為「社會達. 爾文主義」首倡者。 ... 員凝聚的基礎(功能論觀點)。 ... 斯賓塞、涂爾幹、韋伯三者思想區辨. 斯賓塞涂爾幹 ...
- 5结构功能主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Functionalism),又稱功能學派或功能論,是結構理論的框架,視社會為眾多部件組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