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之後|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檔案館- 臺灣歷史檔案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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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2:鼠疫疫苗接種費用開支申請簽呈 ... 年的鼠疫又復發於臺灣,該年患者有14人,死者4人。

1946年7月2日,南邦林業株式會社為預防鼠疫,擬對員工與其家屬施打疫苗,故 ... 內部專區 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 繁體中文 English 首頁 新知動態 館藏查詢 館藏選粹 服務項目 來訪資訊 關於本館 相關網站 海外資源   04/24(日) 本日不對外開放 鹿港郊商許家貿易文書 本批文書是少見的關於郊商的一手史料,彌足珍貴。

文書為日本領臺(1895)三年間,鹿港郊商許志湖家族所有,內容包括家人的往來書信、兩岸貨物配運貿易情形及政治社會狀況、商店經營,以及土地收租等相關文書。

透過該文書,不但可釐清郊商商業經營機制,也可以瞭解當時商人的飲食生活及文字素養、當時的政經狀態,以及政權更迭時商人的適應方式。

首頁›館藏選粹›臺灣傳染病史中的鼠疫、霍亂與流感(1895-1920)› 戰疫之後 臺灣在1945年底的醫療與衛生水準因戰爭大為降低,使得1920年代後疫情獲得良好控制的鼠疫、霍亂、天花、瘧疾等都在戰後復發。

其中,1946年4月基隆出現首宗霍亂疫情,5月起臺南地區爆發嚴重疫情,6月中旬疫情往中、北部擴散。

霍亂流行最嚴重的縣市為臺南縣市,其次為臺北縣、高雄縣市、澎湖縣等。

疫情發生的地點以濱海小港民船往來頻繁之處為多,因環境衛生不佳,登岸旅客多屬未經對岸防疫檢查及注射之單幫商人,加上檢疫工作不周密,導致霍亂傳入。

7月,鑑於南部霍亂流行,省政府衛生機關宣布北自嘉義北港起,南至鳳山屏東為止,屬霍亂流行疫區,實施檢疫,主要辦法為: (一)所有疫區人民出外,需經霍亂預防注射並持有證明方可通行與購買車票; (二)下車旅客需查驗霍亂預防注射證,若未經注射,自疫區外來之民眾,令其折返,不得進入疫區。

如自疫區甲地至乙地者,令其原道返回,不得下車; (三)魚貝類傳播霍亂疫菌已經證實,禁止捕食販運; (四)旅客如有染病嫌疑,立即送往隔離病院留驗5天,若患者病症嚴重時,得將患者同車廂旅客全部送往隔離病院留驗5天。

  1947年4月起,身處疫情最嚴重的嘉義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市、澎湖縣、臺東縣等地區的民眾開始接受霍亂疫苗注射,之後漸次推展至其他縣市。

配合加強港口檢疫工作,疫情持續至11月中旬才告停歇;總計患者3千8百餘人,死者2千2百餘人,死亡率58%。

傳染病流行帶來的死傷,迫使衛生行政單位重新檢視、調整運作的形式,確立防疫政策主軸,引導民眾面對疫情時正確地應對。

圖31:1946年林玉雕日記 1928年5月,臺中神岡人林玉雕自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畢業後,前往日本東京帝國大醫學部與傳染病研究所進修半年。

返臺後,曾在臺中神岡、新竹關西、屏東恆春及車城等地開業。

1946年初,林玉雕在杜聰明的介紹下,轉往熱帶醫學研究所士林支所任職,從事鼠疫研究及疫苗製造;5月20日,日記記錄其在職員登記表「現在工作意見」的欄位填寫「製造疫苗、血清貢獻防疫醫療甚大、精益求精、向後倍加研究為要」,「興趣及志願」欄位填寫「醫學公眾化、願為公眾増進衛生保持康健」,以預防與治療醫學為自身使命;10月,林玉雕轉任臺北市衛生院稻江傳染病院技正。

(圖31,〈林玉雕文書〉,影像號:T0689_01_0011-054) 圖32:鼠疫疫苗接種費用開支申請簽呈 1946年6月,在臺灣絕跡近30年的鼠疫又復發於臺灣,該年患者有14人,死者4人。

1946年7月2日,南邦林業株式會社為預防鼠疫,擬對員工與其家屬施打疫苗,故附上臺灣基督教青年會診療所提供之報價(共分兩回施打,總計158人、196圓),向林務局申請開支。

(圖32,〈臺灣總督府時期林業檔案〉,影像號:LW_02_035-0156~LW_02_035-0158) 圖33:1946年吳新榮日記 1月27日,臺南將軍人吳新榮(1907-1967),1932年自東京醫學專門學校畢業,返臺後於佳里開業行醫。

1946年6月1日,他在日記記錄霍亂入侵臺南,該日下午在中山堂施行預防針注射,就連其家人也注射了第三回;7月30日,日記記錄除了霍亂入侵之外,還有流感襲來,其家人就有4、5名患病。

(圖33,〈吳新榮文書〉,影像號:3WXR_03_0013-0079、3WXR_03_0013-0120)             圖34:1947年基隆海港檢疫所核發給陳旺成注射霍亂、鼠疫證明書 1945年,陳(黃)旺成擔任《民報》主筆,對陳儀政府多所批評。

1947年因二二八事件發生,3月報社遭查封,5月他由基隆港乘船避往上海,1948年才返臺。

臺灣省檢疫總所掌理臺灣海港、航空、公路之檢疫與人員訓練,得於各海港、火車站、航空站、公路汽車站設立分所;直至1949年7月被裁撤,業務歸由省衛生處統一負責檢疫、防治、疫情報告等事宜。

(圖34,〈黃旺成與黃繼圖文書〉,影像號:T0650D0531_01_0012-001) ‹流感來襲 上一層 相關檔案全宗› 11529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人文社會科學館南棟11樓電話:(02)2652-5181傳真:(02)2652-5184【意見表單】【系統管理】 Copyright©2010InstituteofTaiwanHistory,AcademiaSinica.AllRights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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